刘杰: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0月25日 来稿)
温总理您好!
十八大即将召开,您任期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希望在您卸任前依法行政不留下遗憾。在您任期的十年间,我两次向您领导的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您领导的国务院行政立法机关违反宪法和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两次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的答复意见。温总理您应该作为而不作为侵犯了我的诉权,诉权是基本人权的第一屏障,我对国务院法制办两次作出的答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您作为国务院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出庭应诉,也没有作出正确的答复,我觉得很遗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起民告官起诉国务院总理的案件石沉大海,已经进入了史册。
中华民族五千年没有突破权大于法的传统观念,皇权在上已经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希望与温总理共同携起手来,为了突破中国几年来的权大于法的传统观念,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走上法庭胜诉在哪一方无所谓,为了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为了反腐倡廉,为了社会和平理性的走上公民时代,为了给儿孙后代铺出一条光明幸福路,我们的付出和牺牲是值得的。
温总理,如果我们走上法庭,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其一、清除黑龙江农垦国有企业内设立的政府和司法等机构的违宪制度,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也维护了黑龙江农垦166万公民的利益,我的冤案也膺任而解了。其二、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违宪应该清除。维护宪法的神圣尊严!为“依法治国”契定了坚实的基础。温总理如果您走上了被告席才是一代伟人,那些贪官污吏谁还敢摆官老爷架子不接受人民的审判?受人民的监督?也实现了您多次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
请求温家宝总理在您卸任前依法行政,督办国务院法制办给我作出公正的行政复议裁决,依法举行听证会,撤销对我的劳动教养决定,废除劳教制度的恶法。我的诉求理由是因2007年10月8日发起全国三十个省、市的上访公民12150人联名上书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给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十七大的全体代表的建议。为此把我劳动教养18个月,我对此不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国务院法制办于2010年5月20日给我一张复印件带有黑公章的答复,“国法协函(106)号”。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程序。我多次申请国务院依法行政给我公正的裁决,到至今无果,为此致信温总理尽快答复。
2004年2月9日我根据国务院法制办作出的“国法协函第(99)号”,的法律文书,我对此不服到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国务院行政不作为,法院答复国务院不能告,是因为温总理的权力大,法院不敢给立案。也证明温总理不作为、不应诉。
尊敬的温总理,您多次提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的诉求没解决,您的被告案件在您任期没解决。您不觉得遗憾吗?证明您在作秀,此案件永远成为历史记载,让后人去平说吧。
祝您身体健康!
黑龙江逊克农场 刘杰亲笔 身份证:232625195201031522 电话;18245649704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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