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违法法定程序“内部发函”?/张文艳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6月10日 来稿)

事隔四个多月后,我再次迎来了最高法院的再次接谈(已经是N次接谈了)。
在最高法院申诉大厅三楼:
315室男接待人:你的案子已经结案了,是发函结案……!
我说:09年10月最高法院吴景丽已经结案了,说发函天津市了,可是,天津市没有收到。我的案子是胜了,是败了……!我要求最高法院给予审理结果……;
315室男接待人:不需要给你什么结果……!如果天津没有收到,你再交一整套材料,给你再出个“—1”号的结果……!
我说:再出个“—1”号的结果……!那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的案号的结果是什么?再出一个“—1”号是什么意思?我并没有新的诉求……?
315室男接待人:你这个案子是我们法院“内部发函”结案……!你同意交一整套材料就办,不交材料,就不谈啦!没什么好说的啦……!你别在这找事……
我质问说:什么叫找事,我看你是在找茬,最高法院结案不给结果,让当事人一次次的两地来回跑,是你们最高法院不遵照法律规定造成的;我的程序在最高法院,而且,该案09年结案了,为什么拖到现在不给我结果……!
我继续发问:给天津发函是你们上下级法院的事,与我申诉人没有关系,我要求最高法院将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的结果送达申诉人;
为什么? 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的案子已结,不给法律文书?
却还要再交一整套材料,再弄出个“2009年行监字第276—1号”,岂不是让申诉人浪费时间和金钱,拉动北京的经济效益、浪费司法资源吗……?这么简单问题,只是把结果送达申诉人,怎么最高法院搞的如此复杂呢……!
315室男接待人:一副蛮横腔调没有人理你……!赶快走吧,没有什么说的啦……你愿意天天跑,也没用的……!你别在这瞎吵吵……!你也在别废话了,你可以走啦……,再不走让法警把你拖出去……!
无奈、无奈,我的案子是赢了、是输了……最高法院结案就是不给申诉人结果~~~。
申诉人:张文艳
电话 022-8976 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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