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幼女”打成“幼妓”?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6月01日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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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务工作者、河南永城市委副秘书长李新功奸污百名幼女,达到了最高纪录,但看目前趋势,这一记录很快就会被更“优秀”的公仆打破。
从前有“奸污幼女罪”,无论幼女自愿与否,一律视为强奸,重判至于枪毙。随着权力监管明存实亡和我们公仆们淫乱与时俱进,官员已经玩厌了百姓的成年女儿,把罪恶的魔抓伸向幼女渐成趋势。
法律也随着他们的兽行与时俱进——奸污幼女罪变成了“嫖宿幼女罪”。这样一改,可怜幼女就由被人同情的受害者变成令人鄙视轻贱的“幼妓”-----嫖客与妓女是相对的,是肉体买卖关系。“嫖”,嫖客就要付钱,一桩交易两厢情愿;“宿”,票和就和妓女同住一室,同覆一衾,互相用器官愉悦对方并自我愉悦,谈不上谁强迫谁。这样,幼女的概念被偷换了,变成了幼妓,变成了性工作者!那么,是谁把幼女打成幼妓的?是谁办出了最荒唐的"处女卖淫案"?是万恶的权力!如果是百姓去奸淫官员幼女的话,我敢断定非但不会出现如此无耻的改变,相反,奸污幼女罪会被加倍从严从重,施暴者不会被当作嫖客而被称为恶魔,恶棍,恶狼,十恶不赦,猪狗不如!
说回来,一个幼女,一个无辜的幼女,毫无自主防卫的能力,处处需要社会人群的保护,连最起码的性常识都不懂,怎么一下子变成“幼妓”,变成令人不齿性工作者?就是为了权力,为了保护权力。无节制的权力使权力者产生无节制的欲望,权力者的欲望无非“财色”二字。财,他们由当初的贪污受贿几万到十几万、上百万、终于达到几千万、上亿万;色呢?由原来的婚外恋到包二奶到养小三甚至小四小五.....以至尝够了成年女人的滋味而把性趣转向老百姓未成年的女儿!奥秘就在这里了,因为饱暖思淫欲的都是他们,是公仆,山珍海味滋养壮的是公仆的身体,伟哥性药催雄起的是公仆的器官,为衣食奔波忙碌的老百姓根本没有那样的旺盛的性欲,当然更没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资格和权力!变“奸淫幼女罪”为“嫖宿幼女罪”保护是自然也就不是老百姓而是这帮人面兽心的所谓公仆。
更改罪名的人当然也知道,随着权力的失去节制欲望的无限膨胀,未来这帮东西不知还要搞出什么样的淫乱花样,不提前更改罪名,未来奸污幼女如同贪污腐败一样普遍化起来,形成无官不淫幼女的局面,那还了得?那么,也许有人提问:对这帮两脚禽兽严厉打击,甚至统统枪毙,造成无官敢淫的威慑力,不就解决问题了?非也。提这样问题的人大概没有认清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这样的组织,这样的政权,为什么还有人源源不断地加入?就是因为只要你爬到一定的位置,就取得了为非作歹的资格,就可以发财,就可以纵欲,总之,腐败已成了维持这个体系的唯一凝聚力,一旦腐败被彻底铲除,谁还卖力拼命地往里挤,一旦风吹草动谁还拼命维护!
为了大局需要,为了巩固核心利益,只好牺牲这些可怜的幼女,让他们被人摧残身心后,再往身上泼一桶脏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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