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规定”自行撤销了吗?/张文艳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25日 来稿)
“最高法院规定60天领表一次”
我的案子于09年5月已向最高法院申诉,该院09年9月立案,10月22日由主审法官吴景丽已结案即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而至今不送达结案文书。
由于最高法院有“自行规定”,60天后才允许申诉人领表登记一次,我上次领表的时间是2011、12、15日,按照该院的“自行规定”我超过了60天时间,于昨天2012、2、23日前去最高法院。可是,当我领表填好之后,去7号登记窗口登记时,却被该7号窗口的男接待人(015号)拒绝登记,并把已填好的表没收了,他不做解释、半死不活的:“2012、6、28号再来登记吧”,我不解,问:60天领表登记是最高法院规定的,为什么不给登记预约,我是按照你们最高法规定期限从外地特意来的……,男015号置之不理,我要求男015号:既然不登记、也不预约,就把表还给我……,男015号仍然不理不睬,离开座位转身扬长而去。
为了澄清我的案子,拿到吴景丽审结的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法律文书,每到两个月后,我都按期领表、再按预约时间、再去接谈,虽然从09年至今我数次去最高法院,往返北京天津两地,花去了金钱、浪费了时间,还是抱有一线希望,相信代表中国最高司法机构的最高人民法院会给申诉人一个最终公正结果,可是我的程序在最高法,现在我深深体会到,这些全国各地的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长期多年奔跑于北京各大部委、各大院校的老百姓,在拉动全国各个行业的经济效益……,想要得到公正答复、想拿到最高法院的公正裁决是难上难……。
法制中国,司法公正、执政为民,在当今是否‘高喊’口号?老百姓何时看到阳光司法?依法行政?
申诉人 张文艳
022-8976 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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