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法官直言有领导说不给立案(十一)朱金娣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9月1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点多我去浦东法院要求立案2011年8月13日用挂号信的方式寄至法院,多次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至今不给我立案,因我原居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歇浦路三荣西路11号的私房,因旧区改造,浦东新区建设(集团)用22万4千将我家的私房买下.我们不同意在2002年12月19日将我家的私有房屋强拆,2003年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至浦东法院,在法院的判决书里法官和政府是以职权将我家的私房屋强拆,2004年4月26日又通过区政府协调,将我安置在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进户时我对房屋进行装修所有的费用维修基金,包括房屋的防盗门钱都是我的.现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我居住八年之久的房屋判给毫无相关的人.我今年2011年8月13日一纸诉状至浦东法院要求被告开发商出庭.浦东法院不给我诉讼法院至今,也不出裁定,9月8日边法官说下星期三之前出裁定,因我没有收到.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十点左右到法院,在法院门囗见到边法官,我问?边法官裁定我没收到,边法官不理我走进法院里去.我到门口等了很长时间后去问法警,法警跟我说他帮我叫法官下来.后我和崔福芳.沈金宝.曹天风等在接待室,另一位法官来接待我们,曹天风从不上访,现在浦东法院也不给她立案,我问这位法官裁定星期三给我今天巳星期四,这位年青法官说会给裁定的,这时已是中午午饭时间,法官,保安都吃饭去了.我们也走了..本人朱金娣紧急呼吁我们的人大立法机构监督法院的法官.规范法官行为,清除法官队伍里的害群之马.不要让这群不懂法的法官践踏法律,我们连法律规定七天的程序都被法院剥夺了.法官在办案会公平,公正吗?希望我们的执政党,法律界,网友,媒体关注我的案例.用法律还我公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
手机;13042111402
朱金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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