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天津市高级法院院长李少平之三/宁津霞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8月04日 来稿)
——我们的第19封公开听证申请书 我们公司为台湾同胞的独资企业,响应国务院招商引资政策,到大陆投资,没想到为了一场不过42万元的执行案,被天津腐败法官卢少和庭长。生生的把台商合法的2300万元资产,悍然的一抢而空已经过去了11年零2个月。 就在11年前,天津北辰法院民庭腐败法官卢绍和庭长集立案、审判、查封、评估、拍卖一身兼之后,又亲自率人对我公司实施抢劫,连公司的全部财务凭证和账本等也都被卢绍和当作废品给卖了。甚至将保险柜即将发员工工资的10万元钱也当废纸卖了。 2006年,在原国民党主席连战的关注下,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邀请梁书文(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教授)、严军兴(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院长、研究员)、朱少平(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管晓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李梦福(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副主任)等全国著名法学专家,针对我公司控诉北辰法院违法拍卖事项进行了专门论证,并于2006年9月9日作出了北辰法院构成重大过错的《法律意见书》。 按说本案的是非曲直极其简单明了,但就是这样简单的不能再简单,明了的不能再明了的案子,我们居然上访11年多无果。期间,我们还热烈响应中共政法委“案件可以举行听证”之教诲,多次向大陆的最高法院、天津高级法院的李少平院长提出“邀请各方专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控告检举之案举行公开听证(注:法院邀请的人数当与我们邀请的人数成正比)”并且提出:“倘若参加公开听证的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多数认为我们控告检举无理,我们立马息诉罢访;倘若多数认为我们控告检举有理,请法院依法纠正其错误。”但不论是大陆最高法院还是天津高级法院的李少平院长都不回应我们的申诉。是它(他)们做贼心虚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世人都知道。 7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周永康在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时强调,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完善政策制度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看到这么深入人心的讲话,我们公司激动不已,再次坚定了继续维权的决心。 我们第19次强烈要求天津高院公开听证,倘若参加公开听证的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多数认为我们控告检举无理,我们立马息诉罢访;倘若多数认为我们控告检举有理,请法院依法纠正其错误。”并应该积极的响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指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联系电话:15320168516 2011年8月3日 [博讯来稿] (Modified on 201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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