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级法院为违法政府撑起保护伞拒绝民告官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4月21日 转载)
来源:猫眼看人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违法暴力强拆金鑫苑小区的槐荫区政府撑起保护伞,拒绝给被拆迁受害人民告官案件立案。2010年12月14日济南市槐荫区政府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没有告知被拆迁人的情况下,动用上千名特警、公安警察、城管警察,使用催泪瓦斯、辣椒水、高压水枪、灭火粉,手持铁棍木棒强行冲进金鑫苑小区的住户家里,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控制住受害人后,在推土机的轰鸣中,正在居住的家园瞬间夷为平地,成为废墟。受害人李圣萍一纸诉状将违法强拆的槐荫区政府告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苦苦等了七个月后,法院始终不给立案。按照法律规定,七天内,法院就要给上诉人做出是否立案的答复,如果不能立案,立案庭就应作出不予立案的法律裁定。受害人在与济南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反复交涉中,立案庭的法官始终回避受害人的立案要求,一看到受害人来到立案庭,立案庭的法官就溜之大吉,甚至有时为躲避立案人整个立案大庭空无一人,究其原因,法院是不愿意看到政府输掉官司的,因为法院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是端政府财政饭碗的,济南市政府和他的基层政府是一个利益集团,官官相护是政府的本能,维护集团利益又是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能,不给民告官案件立案也就顺理成章了。司法不独立,政府领导下的司法就没有公平,受害人唯一的救济途径就这样给堵塞了,处于权利赤贫的被拆迁受害人,在强大的法律面前能享受到人人平等吗,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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