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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雷:强拆与强奸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来稿)
晨起打开微信,一条新闻赫然眼前,“陕西23岁孕妇家中睡觉时被拉出房屋遭强奸”!?我眨巴了一下眼睛,确认是陕西不是印度,重读一遍,原来不是强奸是强拆,顿时长吁一口气,编辑真是小题大做,强拆这码子事搁中国还能上头条?我们的强拆就跟印度的强奸一样稀松平常嘛,这条新闻的价值不过就是裸露了三点:23岁孕妇、睡觉、被拉出。这三点如同一根枝丫下面的主干,往上引申,在印度伸向强奸,在中国伸向强拆,两股枝丫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睒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
两个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两个东方古文明的骄傲代表,在狂飙突进的高速列车上,一个兽性泛滥,一个权势泛滥,两种失控,一样的危险,让世界为之瞠目结舌,为之胆战心惊。
权力又何尝不是一只猛兽?我们的媒体常常嘲笑印度,指着说人家的裤子开了裆,却装作不知道自己的裤子破了腚。印度宪法保障一切公民均享受在印度领土内自由迁徙,在任何地方定居的权利,公民在哪里登记,就是哪里的选民,这让居住了上亿人口的贫民窟拥有了强大的政治力量,强大到足以抵挡任何政府部门的拆迁行为。在印度,没有明确禁止的公共土地,穷人就可以使用,一个农民,在城里一个地方住了一定年限后,这个地就是他的。他们的逻辑是,政府没有规定你不能住,你就能住;而我们恰恰相反,政府没有规定你住,你就不能住,侥幸住了一辈子,那房子依然是空中楼阁,脚下的土地永远不属于你。
曾经在大会上学习过一篇政府经验交流的报告,报告盛赞某地干部思想解放,敢想敢干,“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深入人心,后边就介绍了很多这些干部们秉持“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干的那些自鸣得意的事情。我们有句古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一些现代民主法治的理念,到了我们这里就被腾挪倒转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偷换概念,他们知不知道,与“法无禁止皆可为”相对应的,还有一条“法无授权不可为”呢?前者是对私权利而言,后者是对公权力而言,这些我想他们是颟顸不知者少,视而不见者多吧。
孟子认为民无恒产,则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十八世纪的英国政治家已经认识到,穷人家的房屋再破旧,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种政治传统为全人类带来了福音。明确私有产权,保护私有产权,杜绝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非法干涉和侵占私有产权,大写的人才能真正站立起来,人的智识也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天宽地阔不及人心阔,千难万险不及弄权险。将权力这头猛兽关进笼子,这是人类几千年政治智慧的结晶。当局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或许是一个良好的信号,但是淮橘成枳,屡见不鲜,如何改良土壤,任重道远。
作者: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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