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一三:禁止记者给外媒写稿很不明智 请看博讯热点:打压媒体和记者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8月13日 转载)
东方一三 评论员

中国不明智地封堵记者给境外媒体写稿,也堵上了一条有效的公共和民间外交途径。
中国不少媒体人在境外媒体开有专栏,这些专栏文章既提升了中国媒体人的国际影响,更打开了一扇外国人观察中国的窗口,告诉世界一个真实的、避免被妖魔化的中国。可是,有关部门的一纸禁令,关上了这扇对外开放的窗户。
前段时间中国负责文化宣传的部门,新闻出版与广电总局出台了一个规定,限制媒体人的表达,在这个名为《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明确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境内外媒体、网站提供职务行为信息,或者担任境外媒体的「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特约撰稿人」或专栏作者等。违反这个规定的媒体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句禁止「担任境外媒体的『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特约撰稿人』或专栏作者等」,等于一刀切地关上了媒体人在外媒写稿的窗户。从此,在此规定下,境外媒体上将不再看到中国记者的文章。这样的规定与「改革开放」是严重相悖的,是开放上的倒退。
这个规定的初衷可以理解,是为了规范媒体人的职务行为,不能将在职务上获得的信息向外透露,不能将通过职务采访得到的信息用于职务之外,一方面是会造成泄密,另一方面是侵犯了单位的知识产权。但媒体人在一个单位工作,并没有将自己「卖身」给单位,除了职务写作之外,还有自由写作,只要不是职务作品,只要不是职务采访获得的信息,就属于自由写稿,这种自由写稿和选择平台发表,是自由表达的一部分,不应该受到限制。
如果这种写作违反了「职务信息保护规范」,造成了泄密,侵犯了单位的知识产权,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不能因为存在着「泄露职务行为信息」的危险,就禁止媒体人给外媒写稿。
除了侵犯媒体的自由表达权之外,这个规定很不明智地封堵了中国记者给境外媒体写稿,也堵上了一条有效的公共和民间外交途径。中国官方在境外花大笔资金做各种形象广告,办各种孔子学院,可这种官方推动的公关行为,很难获得外国人的认同和信任,被看成是生硬的宣传而受到抵触。而媒体人这种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他们的自由表达倒有一定公信力,媒体记者给外媒写稿介绍一个真实的中国,避免不了解中国的外媒记者根据自己的想像去妖魔化中国,这是很好的公共外交途径。在改革开放后,这种传播对塑造中国形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很多中国记者在国外知名大学的演讲,在世界级媒体上的专栏文章,向世界传递着中国崛起的善意。可是,新的规定则堵上了这一途径。
中国与西方国家在价值观的传播上本就存在着严重的逆差,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开微博,可中国人却上不了外网,无法在推特上开设账户;外国媒体人可以在中国媒体上写文章传播西方价值观,而中国记者却不能在外媒上写文章。能堵住中国记者给外媒写稿,却无法堵住外国记者给中国媒体写稿,这只会加剧中西在价值观交流上的不平衡。在这种不对等的传播中,中国人更了解西方国家,而西方人则对中国更加陌生。一边耗巨资在国外宣传国家形象,一边却又切断了对外传播的窗口,绑住了本国媒体人的手,实在太不明智。
支撑出台如此规定的,是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就是把「境外媒体」都当成了敌人,以对抗的心态来看待中外交流。过去曾有「偷听敌台」的罪名,不要说在「外媒」上写文章,甚至看这样的敌报敌刊敌台,都是大罪。骨子里把「境外媒体」都当成需要严防的大敌,以如临大敌的心态看待外媒。也许一些西方媒体对华确实不友好,但化解这种不友好,不能靠严防本国媒体人在外发言,而应该是加强沟通,让更多对华友好、熟悉中国的人在这些媒体上发言。一些国家的媒体妖魔化中国,正源于不了解中国,让了解和熟悉中国的人发言,是消除妖魔化的根本途径。
而谁能比中国媒体人更了解中国呢?禁止记者给外媒写稿的恶果是,了解中国的人无法发言了,不了解中国的妖魔化言论会更加甚嚣尘上,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传播和公共外交会更加的被动。一边耗巨资请外国的「中国通」在外媒上宣传中国,一边却又让真正了解中国的媒体人闭嘴,多么不明智才会出台这样的规定啊。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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