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伟星案看中国离法治还很远/丁华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2月15日 来稿)
在王誓华律师的【美领事要胡伟星授权】的这篇文章中写道:
“ 美驻穗领事到庭旁听。休庭时,他通过@王誓华律师 要求胡伟星签署一份美国政府对其案件隐私披露授权书。”
这不由得我想到很多年前在台湾发生的一起”关于国民党立委李庆安的双重国籍之争”。事情的原委简单如下:中华民国的国籍法中有条规定,即高官不能有双重国籍。民进党以此大做文章,认定李XX有美国国籍,她违反国籍法规定就要吐出数年拿到的立委高薪金。但李XX是否有美国国籍不以任何人说了算,是一定要美国政府表态的!民进党斗志昂扬要求”台湾驻美联络处”逼美国政府表态。我在美国的”世界日报”上看到了美国国务院办公厅官员的声明,他说是否有美国国籍是美国公民的隐私!他无可奉告!美国政府保护了李庆安的隐私,民进党拿不出李庆安是美国公民的铁证而败诉!美国政府保护了她的人权和财产权!
而2月10日发生在广州法庭上”关于胡伟星的双重国籍之争”就恰好相反,只有披露胡伟星的美国国籍身份,他的人权可能可以受到美国政府保护而避免被广州地方法院黑打!(这正是应了中国人的一句俗语--打狗要看主人面!)虽然胡伟星拿着自制的标语牌”美国公民冤”走进法庭,但是他的自白是不会给法庭采纳的!(当然他的美国护照是可以证明他是美国公民的)因为广州法庭正在一厢情愿的要把他打成中国公民!但是美国法律严密规定我们的美国国籍是属于我们的阴私,不得本人同意美国政府无权泄露!所以美国领事官员通过@王誓华律师 “要求胡伟星签署一份美国政府对其案件隐私披露授权书。”
胡伟星是中国公民吗? “广州法庭审判长宣布:根据胡伟星出入境记录 和公安部批复,合议庭经合议,认定胡伟星为中国公民。”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可见这帮酒囊饭袋的法官的法律知识是那么的浅薄无知!要认定胡伟星为中国公民必须要中国国务院内务部发出的”胡伟星中国公民证”!而不是胡伟星出入境记录和公安部批复!况且胡伟星每次从美国到香港时都是用美国护照!只是从香港到惠州时才用香港回乡证!这点我已多次向胡伟星的女儿求证过!
尽管臭名昭著的中共”不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的国籍法中明确指出”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为什么广州法院还要给胡伟星硬按上一顶”中国公民”的帽子呢?
(1) 因为在这批狼狈为奸的狗官的下意识里可能他们认为”国籍法”是可以延伸随意解读为:有了中国国籍就自动丧失美国国籍!他们承认了中国国籍就可以不承认美国国籍了!但就算他们不承认胡伟星的美国国籍,胡伟星的美国国籍还是客观存在的!共产党不是一直标榜自己是”唯物主义者“吗?
(2) 我估计是案子的不需要!因为他们现在竭尽全力要把胡伟星打造成有32个小混混的黑帮集团的黑头目,那如果胡伟星不是中国人是美国人的话,不是升级成了”国际跨国集团的黑帮组织”了吗?那不是成了现代版的”意大利”黑手党了吗?那美国的FBI是必须介入调查的!那这个”犯罪集团”的原形马上会水落石出的。哈哈!
从广州法院法官的拙劣演技中我痛心的感到中国离法治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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