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释放袁冬、王永红等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李茂林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4月18日 来稿)
要摧杀这些最珍贵的中国灵魂吧
——呼吁释放袁冬、王永红等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
4月15日晚10点半,北京公民王永红被7、8个警察从北京海淀家中带走,警察说他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这是指他周日在北京国贸SOHO举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
3月31日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等四位公民因在西单街头举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而被拘留,据传是涉嫌非法集会罪,至今没有释放。
4月14日,王永红等在北京国贸再举牌。
17日凌晨0:30分,王永红家中来了很多警察,待了40多分钟,把王永红的电脑和许多相关的东西都拿走了,包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横幅和传单等。留给家属的法律文书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开具的拘留证,永红已被关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就在昨天,法国内阁成员全部公示财产,总统还将要求议员公示财产。
俄罗斯总统普京已誓言要像烧红的烙铁那样烧尽腐败,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不公布的官员就辞职!普京和俄国总理梅德韦杰夫的财产已经公示。
但是在中国,王永红等这些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怎么就被关起来了呢?他们要被判刑吗?这属于无数国民翘首期待的习主席、李总理的“新政”之列吗?
那些还想举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已举牌的,他们当属最爱国的中国人,那些无数移民外国的怎么和他们比?!不要摧杀这些最珍贵的中国灵魂吧,在中国还有几多?比之无数麻木的国民他们不是如寒夜孤星一般吗?习主席号召的“中国梦”中主要内涵不就是爱国主义吗?
举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都有罪吗?全世界有这样搞的吗?这也是我国特色吗?
说他们是非法集会,可依法申请集会游行哪个公安局会批准?有合法的路可走吗?那就是明摆着怎么也不会允许游行集会示威的?!那还要宪法35条写在那干嘛?
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自由表达权利不能由公权力恣意剥夺,我们呼吁尽快释放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王永红、李蔚!我们呼吁修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使相关公权力机构不得肆意剥夺宪法赋予的公民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请签名支持!签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维权公民 李英之
公民 许志永
公民 颜伯钧
公民 李宇
公民 李学惠
公民 李美青
公民 吴京圣
公民 李国谅
公民 徐香玉
公民 李茂林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619192070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