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审判“薄谷开来”案?/丁华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8月21日 来稿)
我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住了20多年赶上了亲眼目睹在电视中观看加州的两个“杀人案”的审判全过程.一个是辛普森案.另一个是去年刚结案的“凯西杀女案”.
辛普森案 :(英语:O. J. Simpson murdercase)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前美式橄榄球明星、演员O·J·辛普森进行的刑事诉讼.在该案中,辛普森被指控于1994年犯下两宗谋杀罪,受害人为其前妻妮克尔·布朗·辛普森及其好友罗纳德·高曼。该案被称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受公众关注的刑事审判案件。在经历了创加州审判史纪录的长达九个月的马拉松式审判后,辛普森被判无罪。 (博讯 boxun.com)
凯西杀女案: 2008年6月16日,时年22岁的凯西·安东尼在与父母发生争执后带着2岁大的女儿凯丽离家出走。此后一个月中,凯西的母亲辛迪曾多次打电话给女儿说要见外孙女,但都被凯西以各种理由拒绝。7月13日,凯西的父亲乔治接到拖车场打来的让他们取走凯西汽车的电话。在取车时,乔治发现汽车的后备箱里虽然只有一袋普通的垃圾,却散发出强烈的腐尸味。察觉到事情不对的辛迪于7月15日正式向当地警局报案,称外孙女凯丽失踪。凯西入狱 称女儿意外淹死….
2008年轰动全美的“凯西杀女案”在经过了近3年的司法程序后于美国当地时间7月5日画上了句号。佛罗里达州奥兰多的一个陪审团裁定,针对被告凯西·安东尼谋杀2岁亲生女儿凯丽的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案件宣判后迅速引发美国各界强烈反应,有质疑者称这起案件让手上沾满鲜血的罪犯逃脱,根本就是当年“辛普森案”的翻版。但也有老百姓认为体现了美国司法的”宁可放过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和中国的”宁可冤枉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相反.
据说美国的这类案子一般都采用”无罪推论”.被告人在法庭上无需开口,理由是我没罪,我不需替自己辩护.在此”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是量刑标准,唯一的标准是事实.只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激烈辩论. 法官在法庭上保持中立,仅仅是维持秩序,当陪审团作出决定后,法官再作出判决。
在此要介绍一下美国的”陪审团”. 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都有义务成为陪审团的一员。理论上说,就是让一群百姓在毫不偏袒的条件下,根据自己在法庭上得到的信息对案子作出独立的判断。出庭时他们不能交谈,不能接触媒体,有时还不能回家, 就是为了保证他们作出公正和独立的结论。当检方和辩方把话都说完,这12个人就闭门讨论,投票,再出来宣布结果。
检方和辩方都有权利挑选陪审团员,通常是从几十人中选出来,过程相当复杂,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昨天,中央电视台下午播出法庭宣判过程,还特别播出谷开来在庭上轻声说,“我感到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它全面体现了我们法庭对法律的特别尊重、对现实的特别尊重、特别是对生命的特别尊重。”但资深媒体人北风在推特表示,我想大家伙不高兴的不是谷开来刑罚的轻重,而是整个审判的过程,封闭黑箱写好剧本捉弄司法愚弄公众。
上世纪的”世纪审判”是”辛普森案”,今天我也看到CNN台对”薄谷开来案”判决的报道;这么兴师动众也可堪称”世纪审判”了.如果”薄谷开来案”在美国开庭的话结局也有和上面两案相同的可能性--就是”薄谷开来”谋杀英国人海伍得的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如果这样,不知薄谷开来和北风会怎样评价美国的法庭和法律对现实和生命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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