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建国:国民有权知道达赖喇嘛问题的真相(与《环球时报》争鸣之八)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5月18日 来稿)
本月14日英首相卡梅伦会见达赖。《环球时报》为此16日发“英国应为卡梅伦见达赖埋单》的社评。社评首先对达赖定性﹕“达赖与‘藏独’之间几乎是等号关系,…”达赖“他本人只是大家都敲顺了手,并且还能出点声的一面锣”。对会见一事《环球时报》讲中国“一定要做出与之相称的惩罚性反应”。并开出让英埋单的单子﹕“中国应停止与英国高层交往一段时间,对伦敦即将举办的奥运会,中国应采取比原计划冷几度的姿态,中英之间的一些合作项目也应暂时放下来,拖一段时间”,声称这是惩罚卡梅伦政府“…别没事找事,向中国人炫耀他们‘自由文化的高贵’”。由此可见达赖问题的复杂性、重要性,为此中国国民应有对其的知情权、议政权、决策权。
知情权是应知道达赖对“藏独”的真实态度;应知道达赖对暴力与非暴力的真实言行;应知道当年平暴乱的真相;应知道现海外流亡藏人组织的言行真相;应知道中国藏区藏人生存、信仰的真实现状;应知道当前藏区连续出现的令全世界震惊的藏人自杀的真相;应知道中央政府对藏政策变化的过程及与达赖代表接触失败的真相;应知道国际主流舆论对达赖问题的认识是什么。
议政权是应放开言禁,在所有媒体及网络上公开自由地讨论。自由地讨论对达赖的认识;自由地讨论西藏的历史与现状;自由地讨论西藏前途和发展的路径;自由地讨论民族自决、自治,及人权与主权等理念。 (博讯 boxun.com)
决策权是国民在真实具有上述知情权与议政权的前提下,通过其民选的政府机构(如全国人大)对西藏问题或成立独立调查团,或立法,或组织专项公投。
西藏的前途是中国民主、统一、和谐之大事,解决好是全体国民的历史责任。
北京查建国 2012年5月17日 新 联系电话6750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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