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案,以人道为优先/万延海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5月06日 转载)
因为个人安全原因离开家乡来到北京、后来进入美国使馆的陈光诚先生,在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先生陪同下,于5月2日住进北京朝阳医院接受治疗。大使先生的举措是恰当的。
陈光诚是一个盲人,其感受世界和事物的方式,原本就和我们大多数人不同。陈光诚有其脆弱性和敏感性。在经历长达七年的软禁和监禁生活,以及长期的暴力侵害后,光诚需要立即获得全面的医疗。
尽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美国政府接待陈光诚的行为表达抗议,但中国政府的抗议依然是节制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随后表示,陈光诚可以和其他公民一样按照正常程序出国留学。据悉,中国政府派出一名局级官员前来探望光诚,并表示可以依法调查对光诚的迫害行动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反映事件正在向积极方面发展。 (博讯 boxun.com)
陈光诚离开美国使馆后,引起许多关心光诚朋友们的担心,害怕他上当受骗,担心他再次受到山东临沂当局的迫害。许多老朋友给光诚电话,提出各种意见,都是人类爱心的体现。这些人七年来为营救陈光诚不懈努力,许多人在营救工作中遭受当地政府人员的暴力攻击。当光诚获得“自由”后,人们恨不得要把自己的心掏出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许多网友去看望光诚,却受到治安人员阻止,而江天勇律师甚至被北京市海淀区国保警察动用暴力进行殴打,这些都是令人遗憾的事情。
陈光诚一度出现情绪上和意见上的动摇,引起媒体的热炒,其实大可不必。我们需要理解,他本来就是一个能力上有缺陷的人,而在遭受长期迫害后,心理上会特别脆弱。人们应该对陈光诚表达上出现的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予以理解。
我个人同意陈光诚短期内去国外访问,但不建议提起政治避难,一方面保全中国政府的面子,一方面为今后外交斡旋救援维权人士提供空间。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陈光诚可以依照来探望自己的官员的意见,要求政府立案调查其个人遭受的人权侵害,同时陈光诚也可以邀请专业律师协助自己收集人权侵害的人证和物证。
同时,在陈光诚的努力下,以及国内外舆论压力下,中国政府近年来开始关注计划生育中的暴力强制堕胎和其他侵害人权的行为。中国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11月11日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于2011年12月11日起实施。《规定》强调对行政部门执法的监督,旨在“规范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是执法监督的责任单位,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笔者以为,陈光诚先生可以利用好当下的影响力,把计划生育中的人权问题提出来,并可以通过自己个人或领导民间社会组织,来监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的人权侵害现象,纠正政府部门执法犯法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博讯 boxu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322328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