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案该重庆反思,刘志军案该谁反思?/看山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15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认真拜读了温总理答记者问,很受启发。尤其是其中“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一句,掷地有声。同时也不免产生联想:既然王立军案重庆市要负责任,同样是影响很大的刘志军案,是不是也应该有人承担责任呢?这个人又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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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王、刘两案,王案重庆市公安局长滞留美国领事馆,看似造成轰动,其实伤的只是“面子”,真正造成的损失不可能有多大;而刘案铁道部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造成的损失数以千亿计,伤的是真正的“里子”。如果伤“面子”领导要负责任,那么伤“里子”的责任该由谁来负?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刘志军案也有人要反思的话,那么该反思些什么?按照温总理的意思,王立军案重庆市该反思的似乎是“文革错误的遗毒”,而他又惯于将“文革错误的遗毒”与“封建的影响”二者并提,莫非刘志军案该反思的就是“封建的影响”?——不能像封建帝王一样,把国产视为家产,把国有当成己有;不能什么都往自己的兜里装,装了似乎还是白装,甚至连自己都以为是没装:因为这些本来就是我的,我并没有另外谋过私利。
这个问题确实很严重,如果反思不能到位,一旦“人民觉醒”,必定难以善罢甘休。我想,这或许就是温总理“对社会感到有点忧虑”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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