査建国关于重判朱虞夫的声明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6日 转载)
严正抗议浙江法院因小诗一首重判杭州著名异议人士朱虞夫七年徒刑!
前年与来京旅游的朱虞夫畅饮两次,朱兄坚定乐观的精神感染着相聚的北京朋友们,谁知几个月后朱虞夫被捕入狱。其入狱前北京警方曾与我谈过话,就以和朱虞夫吃饭一事警告过我,他们对我们的监控是无孔不入啊。 (博讯 boxun.com)
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依宪法第35条维护自己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去冬今初中国当局因言治罪,连判各地异议人士震惊全球﹔每一个公民都有依宪法第35条维护自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都有维护自己结社结党自由的权利﹔都有依宪法第36条维护自己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都有依宪法第34条维护自己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决定政权更换的权利。这些维权行动却屡屡遭到当局暴力镇压(全天候监控、秘密拘押、酷刑、劳教、判刑)。
那些镇压者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以言治罪是最不得人心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靠镇压“维权”是不能长久“维稳”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靠镇压是无法浇灭人们心中的良知吗?百年来中国民主仁人志士前仆后继证明了这点,也还将继续证明这点。你们应该知道“你可以摧毁花朵,却无法阻止春天”(捷克—杜布切克语)2012年2月12日北京査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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