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请假条管不住公款出国的脚步/王石川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4日 转载)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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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10日,河南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上,河南省纪委副书记李建社说,巧立名目公款出游,不仅耗费大量财政资金,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今后省辖市市委书记出访,需先书面向省委书记请假。”李建社说,今后河南省将加大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力度,由省外事部门进行常态化管理。
省辖市委书记出访,需先出面向省委书记请假,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所谓的出面请假,其实是强化审批,这意味着遏制公款出游更加精准化。还应该明确的是,即便不是出国,省辖市委书记也有责任向省委书记报告工作行踪,省委书记有权力掌握其动态。
不过,一些网友对此新政的效果不敢乐观,认为一张请假条管不住出款出国旅游的脚步。基于以往体验,这种担心值得理解。但应该看到,河南管控官员出国旅游并非只寄望于请假条,而是多管齐下,一是从中介入手。要对使用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不得由个人指定中介机构,严禁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具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财务票据。对违规中介,将取消其承办或者接待资格。二是晒信息。单位领导出国,要让单位职工知晓。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应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将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
此外,还将严格实行证件收缴查验、出访情况反馈和量化管理制度,出访团组要在回国之后7天内将证件上交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保管或注销,在一个月内提交出访报告和《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反馈表》。
诸如此类举措,一旦真正实施必将产生良好效果。以晒信息为例,单位领导出国让职工知晓,能够满足职工知情权,从而掌握领导每年出国的次数、时间、地点、甚至经费等等。但是,只让单位职工知情还不够,面对顶头上司,职工即便知情也不敢监督,因此单位领导出国还应该将信息公之于众,让监管部门知情,让公众知情。同时,不能只向公众告知领导出国的单一化信息,更应该详细地晒一晒官员出国人数,具体到了哪里,参观学习了什么,花费多少等情况,便于公众查证和监督。
一张请假条管不住出款出国旅游的脚步,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将出国考察作为“干部待遇”,甚至有出国指标需要完成。换言之,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之下,他们出国并不违规,向省委书记请假,书记未必拒批。比如,《人民日报》曾以《一次为“完成出国指标”的考察》为题报道,某地规定:“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厅级干部出访一年一般不超过一次,处级干部二年不超过一次,处以下干部三年不超过一次。”在这种语境下,出国旅游成了待遇,是名正言顺的指标,领导不会阻拦。
据报道,在一些地方,公款出国甚至成了一场腐败交易。有业内人士透露,“组织公款出境的都是上级权力机关。他们能争取出国指标,能发批文,而且把组织出访活动作为部门创收的主要手段。同样是10天左右的港台游,普通公民通过旅行社从当地组团出去,一般不超过1万元,但以公务考察为名,每人两三万元干部都争着报名,图的就是公款消费。”花的是国家的钱,鼓的是个人腰包,出国旅游必然愈演愈烈。
遏制公款出国旅游,要治标更要治本。学者李炜光认为:“大量纳税人的‘血汗钱’被肆无忌惮地滥用,或被毫无顾忌地挪用,与国家立法机关、公民几乎丧失对预算的控制与监督能力,有着直接的关系。”显然,要遏抑违规出国游的怪象,仅靠一张请假条还不够,还需要从健全机制入手,一方面严格编制预算,让政府预算暴晒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对违规者严惩不贷,甚至应该上升到反腐败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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