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门前发生爆炸 说明了什么?/宁津霞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6月16日 来稿)
——致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第十四封公开信
尊敬的天津高级法院院长李少平您好:
前些日子,天津市政府门前发生爆炸事件,造成的影响很坏。到底是谁把制造爆炸的人逼成了罪犯,这个罪犯为什么甘心冒着犯罪的危险去实施爆炸,倘若没有天大冤屈,说什么也不敢以身试法,这一系列的行为引起了我的思考。 (博讯 boxun.com)
每一个制造上访问题的人,政府不但不追究责任人的问题,却官官相护,让责任人升官发财,他们把持着权力,逼上访人走上苦难无比的上访路,使上访人伸冤无门,处处受到打击报复,轻者拘留、重者劳教。上访人看不到希望,只能铤而走险,才能引起重视,最后走上了犯罪。一次次的爆炸,教训是深刻的,又是血淋淋的。
我们台商在天津投资,合法经营,资产高达2300多万,因为一个小的经济纠纷,被腐败法官卢绍和庭长看在眼里,它通过一系列的枉法行为,把我们台商的资产,化为了乌有。他逼着我们台商走上了苦难无比的上访路,又让更多的海外商人,不敢也不愿意在上天津来投资,是我们国家的引进外资政策受到了影响。腐败法官卢绍和庭长,不但问题得不到追究,反而继续升官发财,祸害百姓,而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天理不容。天津政府门前的爆炸事件,让人展开了想象的空间。
殷副院长答应给你们二个月时间解决(4月14日),现已经到了,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我们台商要求:公开听证,在人员对等的情况下召开,如果我们台商错了,我们台商的资产归法院、卢绍和所有,我们台商息诉罢访,财产不要了,如果法院错了就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讲的:错了改,依法纠错,归还我们的财产。
联系电话:15320168516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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