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伤病应由政府倒置举证并代偿/钟茂初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9月01日 转载)
一个名叫张海超的河南农民工不惜“开胸验肺”的悲怆之举,将农民工的职业病、工伤、维权等问题推到了舆论风口。集中暴露了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于农民工工伤维权面临诸多问题的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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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现代荒诞悲剧的出现至少反映了这样一些问题:一、由用人单位“自证其罪”,无异于与虎谋皮,相关的法规体系和制衡机制设计得太荒唐;二、政府部门在GDP、税收面前,把职工利益作为了牺牲品;三、政府部门、官员、企业、鉴定者等等,都存在着对于农民工权益的漠视和严重的身份歧视,与“以人为本”的人类社会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如何使“开胸验肺”的悲剧不再重演?
笔者认为,必须彻底改变一个机制,那就是:农民工的工伤、职业病等问题,应由获得税收和GDP统计数据的一级政府来承担连带责任;农民工的权益损失,应由该级政府承担倒置举证责任和先行代偿的责任。否则,类似的悲剧还会不断地上演!
提出这一政策主张的理由也很简单,一、政府部门对用人单位监管不到位,对农民工的权益损失有重大过错;二、政府部门因用人单位漠视农民工权益而间接受益(获得GDP和税收);三、由政府承担代偿责任,对政府部门不作为可起威慑和督促作用!
总而言之,农民工是中国发展的第一桶金的重要来源(由于农民工的受歧视的身份,不得不接受低工资、无社保、恶劣劳动环境,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发展成本而吸引众多的投资),同时也是中国发展的一笔巨债,不得不长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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