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辉林:山西送葬警车开往天堂还是地狱?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3月31日 转载)
今年3月2日,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赵命文之母在原平市出殡,由原平市交警大队有关领导安排使用警车开道。山西一家媒体记者路遇送葬队伍并进行了跟踪拍摄,被出殡队伍中赵命文的亲属和原平市政协常委赵泽英等人殴打致伤,摄像机等物
品遭到抢夺。(3月26日新华网) (博讯 boxun.com)
警车开道去送葬,这事首先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涉事交警大队安排警车去为上级领导亡母送葬,应该不符合有关警用车辆“规定的用途和条件”。警车开道是要求行人和其他车辆避让的,这无疑会造成群众和普通车辆车主在特定时段内被不合法地剥夺了使用公路的权利。这个道理就连当事人也一定心知肚明,要不然何以出现送葬亲属及当地政协领导殴打跟踪拍摄的媒体记者呢?
虽然明知违反有关规定,却还要去做;错了也就罢了,却还要抵制监督。这种心理真够滑稽,大约也是属于既要当什么,又要立什么一类的,这里只不过换成了既要摆排场讲面子,又要逃避媒体监督以及媒体监督引起的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这种明知违法而为之、面对监督逃避抵制之的特权心理,确实是少数官员的心态写照。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官员概莫能外。而少数官员因为手握一定权力,却有了更多的满足虚荣心的机会。如果其权力不受制约,其满足虚荣心的方式就会渐渐超出常态,逾越党纪国法的底线。比如警车为亡母开道,这等殊荣自然不是一般黎民百姓的先父先母有条件享受的,但不少官员却因其职务之便,能够很方便地调用警车。这种情况下,如果自身不注意检点,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对此又不大过问,群众监督只能流于民间的忿忿不平,那就很可能会把警车像私家小汽车一样用来使去。
美国政治学者韦伯斯特说过,行政首脑是一头必须被关在铁笼里的狮子。其理由是:行政权力如果不能时时受到制约,就会膨胀到难以控制的地步。对于一般官员,同样也必须对他们保持足够的制约,使其权力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赵命文接受了下级用警车为其亡母开道的谄媚,已经是权力的第一次失控;没有及时阻止亲属和其他官员殴打行使舆论监督之职的记者,则是权力的第二次失控。这两次权力失控,前者为因,属于轻度失控;后者为果,属重度失控。这一演进过程启示人们:如果缺少制约,权力的失控会不断向前引发推进,愈演愈烈。
警车送葬一事,虽然受到了事后处理,但也暴露出个别官员们头脑里权力时时受到制约的意识不强。只有把这种意识牢固树立起来了,才不会出现警车用来送葬的荒唐事,更不会出现少数官员眼看丑行败露就恼羞成怒的一幕。否则,送葬警车将屡禁不止,并且直接开进舆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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