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山河: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维权系列报道之134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2月10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维权系列报道之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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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州市农业路与嵩山北路交叉口东南角的一块儿空地上,有一块是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的2亩半大小的一块地方,地块是郑州中原区的,但是却在郑州金水区的管辖之内,村民在自家的地块上建造属于自己的门面房房子用于出租,来弥补生活上的不足,
http://www.dongtaiwang.com/do/Q_ak/YNt3LdjumYLx0X/YNt3/yw/xzAYv/s--H/-r/200701261716.shtml
博讯新闻网2007年1月曾经报道过,但是,郑州市金水区行政执法局不让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的村民在自己的地块上建造房子,却让金水区一位领导在属于中原区朱屯村的地块上建造房子,而他可以坐收其成,请问这是为何,村民在自己的地块上建造房屋,不是自己辖区的金水区执法局可以强行拆毁,但是,金水区的领导可以在不属于自己辖区的地方上,建造自己的房屋,这不是土匪的逻辑吗,干部可以随意妄为,村民为何不可以为了生存,在自己的地方上面建造房屋用于自救,请问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受害村民-赵山河
[手机号13783690650]
[家里电话0371-67532365]
_(博讯记者:蔡爱民)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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