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阻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出台?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1月21日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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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来,历经许多人大代表和有识之士的建议、提案,但是《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确实难见庐山真面目,难道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法律真的就这么难吗?是我们的立法机构太懒吗?是有权决定的官员害怕什么吗?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期待,期待它尽早出台。
在和朋友交谈中,有的人认为:其一,官员(泛指处级以上)之中,有100多万元的财产的官员是清官,是很清贫的好官;其二,认为财产申报及其公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国家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恐怕这种意见代表了绝大多数官员的意见。他们有许多都是花出很多钱才走上领导岗位的,投入哪能没有回报,何况要想继续升迁还要继续捞钱。怎能放弃捞钱的机会。一旦实行了财产公示,哪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必然受到极大的限制,所以他们要极力阻止它的出台。认为中国出台该法的时机还不成熟,可能他们认为等他们功成名就,平安下课的时候时机成熟了。
我以为,反腐败机制早设立比晚设立要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早实行一天,因腐败犯罪的官员会少一点。可能有的人认为,目前如果按照我国官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公示,可能剩不了多少官员,许多官员可能要因此下野,因为他们捞取的不义之财早已达到了法律追究的底线,有人甚至达到数千万元。这不是空穴来风,有的小小普通科员、科长都达到了千万元资产。如果实行起来必然会有难度,但是如果不尽快实行,这种现象还会继续蔓延,还会继续加重,因为腐败已经深入人心(已经被大多数官场人员所接受),甚至有的百姓也这么认为,官员情人越多,捞取的钱财越多越有能耐。照这么发展下去,什么时候时机更成熟呢?恐怕机会会愈来愈少,实行的难度会愈来愈大。
其实官员们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许多官员让自己的妻子、儿女经商洗钱,不是皆大欢喜吗,你们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还可以放的更宽些,只要让百姓看不出来就好。
许多腐败官员大多都养着许多情妇,那个情妇是几万能够满足的,所以我同时还认为不仅公示财产十分重要,放开舆论监督也十分重要。把官员的一切活动都纳入人民群众的视线,想当官就不怕监督。
我们呼吁,我们国家的决策者们,不要患得患失,要从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参照芬兰、瑞典、新加坡等政治清明国家的做法尽快制定我们自己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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