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我们记住这位死刑犯的冷笑
(博讯2006年6月02日)
文/东方晦
一个犯人听到法官对自己的死刑判决后,第一反映是什么?这个问题叫人好奇,虽然有点儿残酷。但如果说,一个死刑犯竟然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并于此后一直保持着冷笑的话,那么这比问题叫人好奇,还要残酷。而世界上竟就有这样的死刑犯。 (博讯 boxun.com)
去年的王府井9·11事件的主角——从河南农村来京打工的艾绪强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5月30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艾死刑,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0余万元。(据5月31日《京华时报》报道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5-31/02279071987s.shtml)
说实话,近半年来每次阅读有关该事件的新闻,笔者都心情沉重——想写点什么,却难以成文。而这次一个细节触动了我——那就是艾绪强在听到死刑判决的冷笑。他为什么会冷笑?他报复富人的目的达到了?难道他以死亡为解脱现实苦恼的途径?难道他在蔑视那些为富不仁的富人?难道他在嘲笑那些不如他敢作敢为的人?……
爱冷笑的人,一般而言都是孤傲的人;在听到死刑判决后竟冷笑的人,一定是孤傲至极的人。“因为社会道德沦丧,我要替天行道”,这句豪言可以视为这位罪犯孤傲却无知的注脚。这句狂妄的话,如果注定只能成为一些人的笑柄,一些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么这个4死6伤的王府井9·11,其意义就极其有限——因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告诉我们:有些社会问题是要有人负出惨重的代价才引出来,然后再由社会去解决的。
深圳的孙志刚之死,引发了国家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后来者不必在自己的国土上如小偷一样生存了;湖北的佘祥林冤案,激发了全国民众对司法体制方面存在的深层问题的大讨论,加速了刑讯逼供在中国灭亡的步伐,或者还有这样弥族珍贵的标本价值:当公民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到底有多少可靠的渠道可以实现救济?……
鲜血不会白流。如果按照类似的逻辑推理,这起轰动全国的“王府井劫杀的哥连撞9人造成3死6伤”的案件,这个法庭上以冷笑回答法官死刑宣判的农民工,两者的合力终究应该造成什么样的社会积极变革,才能抚慰无辜者及家属、艾绪强自身及家庭的伤害呢?我想,不外乎以下三点。
首先是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其中最为急迫的是实现付出与收入相符,祛除权力决定收入分配的旧格局。本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不知道这个决定与王府井9·11事件是不是有直接的联系,但对4死6伤来说总算有了一个交代。
其次,富人必须尽快行动起来,消弭弱势群体的仇富心态。“我对这些富人很不满,因为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穷人无法生存。我只能选择在那里与富人同归于尽。”,请听听这个农民工的不无愤激同样不无道理的话吧;也再回忆一下农民工王斌余并不过高的要求吧——我的生命事小……希望社会能够关注我们,尊重我们!
最后,社会应该逐步宽容起来,而不是歧视某地区人、某群体人。“作为一个河南人,我受到了很多人的歧视,特别是在北京打工这几年感受很深,我们河南人已经忍无可忍了”,这是艾绪强的原话。笔者以为,这不是记者眼中“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借口”,而是被歧视者一种真实心态的反映——就在这个法庭上,歧视不是明目张胆存在吗?——根据户口城镇、农村之别,同一案件中的受害人,其人身赔偿金不就相差20多万吗?
某新闻中有这样一句话——不知道法庭上这名瘦弱的河南汉子是否刻意把这次报复行动定在9·11,但他终究要为那天的行为付出代价,笔者想说,如果这次事件的代价仅仅是这位主角的生命,而不是社会制度的变革,那么,这位死刑犯的冷笑必将再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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