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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未获得周世锋等律师是否已审查起诉任何消息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6月07日 来稿)
刘晓原:有网友问我,锋锐所周世锋主任等被抓律师的案件是否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说,至今没有获得任何消息。
依照刑诉法规定,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如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简单点说,不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五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但是,还有例外的特殊情形,即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这个延期没规定具体是几个月。从理论上说,可无限期地延长。我分析,他们的案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吧?
据悉,周世锋主任等被律师是今年1月8日逮捕,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又先后两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共三个月,到今年6月8日届满。但是否会以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再次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呢?不能排除侦查机关使用这种拖延术的可能性。
因为指控涉嫌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按照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侦查机关有可能以此为借口,继续使用拖延术。
如不再次延长二个月,要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要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不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因为逮捕之前已被采取过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明天就是6月8日,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拭目以待!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46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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