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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在天津受审 请看博讯热点:周永康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5日 转载)
中国官媒报道,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在天津法院受审,被控涉嫌受贿2千万元人民币。有评论认为,随着中共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亲信纷纷沦为阶下囚,中共的“打虎”运动将告一段落。
中国官媒新华网10月14号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对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李东生在1996年到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职权和地位等便利条件,为北京雷明顿广告发展中心某实际控制人等11个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广告代 理权、调动工作、案件处理、户口办理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07年到2013年,李东生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索取、非法收受这些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 人民币219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在2013年12月20号公布了李东生涉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2014年6月30号,李东生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李东生的落马,美国中文政论杂志《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10月14号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评论说:
“李东生这个案件当然跟周永康垮台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树倒猢狲散造成的结果。从现在情况看,中共当局再打周永康这个级别的大老虎的可能性,现在已经非常小。接下来的反腐或许还会有一些,但整个这个‘打虎’运动基本上可以说告一段落。”
美联社的相关报道说,本星期早些时候,与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关系密切的另2名官员蒋洁敏和王永春已被中国法院判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10月12号被湖北汉江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10月13号被湖北省襄阳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美国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10月14号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中共机器就是一个绞肉机,不听话就被绞死。也是一个大染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想变黑在官场上呆不下去。比如10个人中有9个人贪污,1个人不贪,去举报,会被整死。他必须跟着大流走。专制独裁必然导致腐化。”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夕,与被判无期的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有关联的落马官员加速结案。10月12号-14号的3天内,有6人受审或宣判。除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外,还有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四川前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他们中被判入狱的,刑期从13年到20年不等。
伍凡认为,随着中共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亲信纷纷沦为阶下囚,中共的“打虎”运动也将告一段落。
“早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我就说过,这场运动不可能持久。因为它的目标,它的手段和走的路越走越窄。它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一种政治运动式的反腐,是用中纪委内部小集团来处理大面积的贪污。一个小集团来处理大面积的贪污,引起官员大面积的极力反抗,使得经济社会状况急剧恶化。你还能打下去吗?”
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李东生的简历,李东生在中央电视台“扎根”20多年,从摄影记者干起,历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和副台长。2009年10月到公安部担任副部长前,李东生从未有过任何政法工作经历。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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