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大学校长程琳严重渎职造国有资产千万损失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7月11日 转载)
公安大学校长程琳、后勤处长孔祥义严重渎职,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000万!!!
2012年1月14日,公安大学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柴禾市街2号的土地10199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16656.19平方米、设备、设施(即公安大学沙河校区)整体出租给北京华人巨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巨擘公司),双方签署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公安大学沙河校区土地及附属物租赁期限为2012年2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租赁物租金为第一年415万,第二年415万,第三年415万,第四年415万,第五年440万,第六年440万,第七年440万,第八年440万。
根据公安大学《关于收取沙河校区租金的请示》《关于收取沙河校区租金数额及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收取沙河校区租金后续有关问题的请示》以及相关数据证实:
合同签订两年后,巨擘公司迟迟未交租金。2014年1月23日,孔祥义提出年租金变更为217.86万元,程琳同意。截至2015年6月,公安大学应向巨擘公司收取租金12,450,000元,而实际仅收取租金2,003,639.29元。少收租金10,446,360.71元。各位看官,1000余万租金不翼而飞,钱都到哪儿去了呢?程校长、孔处长为什么对巨擘公司如此慷慨,做着这等损公肥私的亏本买卖?
同时,公安大学作为财政拨款单位,土地房屋租赁收入理应全额上缴财政。程琳、孔祥义为了掩盖“这不能说的秘密”,擅自留存这笔本该上缴财政的巨款。程琳妄图变更合同主体,让公安大学下属企业中大物业公司收取租金,从而规避上缴财政,这在事实上造成了严重的偷税漏税。
各位看官,有关程琳、孔祥义的严重渎职证据、材料已准备向纪委举报网站递送,请纪检、审计、财政、税务部门严查!
来源: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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