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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案两律师间接被解聘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7月08日 转载)
被指组织访民闹访遭刑拘的北京律师刘建军,其律师周三(8日) 再次到看守所申请会见时再度被拒﹐工作人员并出示刘建军材料,指明仅会见当地律师,变相解聘两名外地律师。而涉案的10多名各地公民,其中9名律师周二被拒絶会见后,联合发表声明抗议。(海蓝报道)
由刘建军妻子委托的两名代表律师吕洲滨及郑湘,自6月底多次到潍坊巿看守所申请会见被拒,其中吕洲滨周三(8日)再次到看守所亦被拒,他向本台表示,看守所工作人员出示刘建军的复印材料,指刘建军只见当地律师,并委托潍坊巿黄律师为代表律师,这等如解聘其馀两名外地律师。
律师怀疑这不是刘建军的意愿,上次他会见刘建军时,公安不断找他谈话要求更换律师。黄律师是由刘建军其他家人委托的﹐其后吕洲滨曾接触黄律师,他表示知道情况﹐但不会去见刘建军,但也不解除委托,因此另两名律师等如被解聘。
吕洲滨说:我们现在他的意思已经解聘,他不见我们,他现在只委托一个律师。他没有明写一份解聘委托,没有。他只写了委托书,委托这个律师,但是他希望其他律师都不要介入他的案子。
他又指,原先律师要求入看守所会见刘建军,由他办解聘律师手续,但不让进入。此外,昨天上午,他与另外涉及潍坊案的代表律师蔺其磊、李昱函一起到看守所,工作人员以当事人被提审,没让另外两名律师会见当事人。
而涉山东潍坊案另外8名公民的9名代表律师,包括冯延强、葛文秀、李永恒、李威达等自周一(6日)起连续两天到看守所申请会见,都以正在提审为由不准会见。9名律师周二联名发表声明批评看守所不依法﹐指按照刑诉法第37条第2款,看守所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安排会见,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律师向潍坊巿政府提起行政覆议,并向潍坊巿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看守所所长滥用职权罪的刑责等。
其中北京公民翟岩民代表律师葛文秀指,周一看守所以翟岩民已送返北京为理由,拒絶律师会见,又不出示相关文件,当天下午他到巿政府提出行政覆议,其后获得受理。周二他到巿政府要求公开信息,当局回应不会公开。
葛文秀说:前天下午,我就到潍坊巿政府申请行政覆议,确认看守所行为违法,并且拒絶会见。然后昨天下午,巿政府有关人员给我打电话,他们同意受理我这个案件,按照行政覆议来处理。
他又指,其他律师陆续会提出行政覆议及控告等,部分人周三已经到潍坊巿政府提交申请。
6月15日,10多名各地公民到山东潍坊高级法院围观徐永和案二审,并在法院外举牌,包括刘星、王芳、张婉荷等,其后连同律师刘建军被警方带走后下落不明。6月22日官媒央视播报翟岩民、刘建军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6月16日被山东省潍坊巿公安机关刑拘﹐除了四川退伍老兵邓褔全及江西曾九子被证实刑拘,其馀大部分公民仍然未确认。
来源:自由亚洲粤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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