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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力钧案庭前会议 律师提出两请求 法院未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7月07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今年早些时候,沈阳市检察院去掉姜力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保留寻衅滋事罪,指定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1日,大东区检察院将姜力钧公诉至大东区人民法院,至7月1日,羁押期已满三个月的规定时限。 今天7月6日,姜力钧案开庭前会议,姜力钧代理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和“取保候审”两个请求,法院没有明确表态。
博讯记者就姜力钧案件电话采访了他的代理律师丁锡魁。
据丁锡魁律师介绍,今天的庭前会议,他没有受到法院方面的阻扰,庭前会议与法院方面交换意见的过程也算比较顺利,就是按照通常的庭前会议的法定程序进行。开这个庭前会议主要是因为姜力钧羁押的时限已经到了法律规定是两个月最多三个月的时限。当然法律规定也有延期的程序,这需要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期三个月。但是这个延期的案件是重大的复杂的才能复合延期条件,这里有一个矛盾,就是案件没有开庭怎么认定它的重大复杂性呢?所以丁律师认为延期就存在典型的有罪推定。
记者:“姜力钧具体以什么罪名被捕?” 丁锡魁律师:“当时抓人的时候是两个罪名:一个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个是寻衅滋事罪,后来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过滤掉了,只留下寻衅滋事一个罪。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对姜力钧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审查,所以现在法院受理姜力钧案就是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
记者:“介绍一下今天和法院交换意见的过程?” 丁锡魁律师:“我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现在法院还没有最终作出结论。” 丁锡魁律师:“我又提出了几个证人出庭,但是控告方、公诉方不同意让他们出庭,而且我也提出了关于刑讯逼供的证人,检察院也不同意出庭,但是法院还没有表态。因为这里面有一些关键的证人对姜力钧在里面受到刑讯迫害有直接的证明力,但是如果这些证人不出庭的话,这些证据,刑讯逼供的事实就认定不了。” 丁锡魁律师表示:“他提出的这几名证人出庭,就是要看看法院是否从公正的角度,允许这些人出庭。如果不让这些证人出庭,那么对姜力钧非法证据的排除是不利的,那么法院就不会接受律师关于姜力钧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
记者:“关于律师的请求法院怎样表态?” 丁锡魁律师:“还没有正式的答复,这个需要等到开庭的时候,按照法律程序启动。法院在庭前会议上听取了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意见,那么最后决定是否启动这个程序,需要等到开庭的时候。”
记者:“您还有没有提出其它的请求?” 丁锡魁律师:“今天还提出了取保候审的请求。因为姜力钧刑讯逼供之后,他身上受了伤,一直得不到医治,导致全身疼痛,比如胳膊疼腿疼,四肢麻木等等,我就把这个情况作为他取保候审的一大理由。” 丁锡魁律师:“关于姜力钧取保候审还有一个理由,因为这个案件姜力钧他被指控网络上发表文章造成犯罪的案件,不涉及暴力,所以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这是我提出取保候审的另一个理由。但是就这个取保候审的请求法庭并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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