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二胎被开除的蔡智奇副教授给学生的一封信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12月05日 转载)
杨支柱按:我这里有有关证据、文件、蔡智奇的申辩并能提供蔡智奇的电话,欢迎新闻媒体跟我联系。
陆陆续续接到学生的微信、邮件或qq留言:“老师听说你离职了……”、“老师,听说你不教我们了……”,每每收到这些信息,我心里都会紧了一下,这里我作一个统一回复。“是的,我已经被剥夺了当老师的权利,我现在已经没有资格再当你们的老师了。”
我于2013年11月19日收到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的决定通知书:《关于给予蔡智奇开除处分的决定》(华南工人[2013]59号,以下简称《决定》),开除的依据是“蔡智奇作为学校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二孩,情节严重。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等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蔡智奇开除处分。”
我收到这个决定非常震惊和无奈。按照《决定》文中关于事实认定的内容,“2007年7月,蔡智奇前往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其配偶XX在美陪读,并于2007年12月26日在美国生育了第一孩。。。2010年1月23日,XX在天津生育了第二孩,并于同年3月在杭州用之前申领的指标办理了第二孩的入户手续。。。2013年11月,学校查明蔡智奇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二孩的事实。”
在这个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学校并没有提及第一孩拥有美国护照已取得美国国籍的事实,也未指出我具体违反哪一条规定超计划生育二孩的法理依据。
我曾经据理力争过。根据原国家计生委《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2002]34号,简称《生育规定》)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我在美国留学作博士后研究员,回国时取得了中国驻纽约领事馆的《出国留学证明》,并作为留学回国人员被广东省人事厅录用,理应符合《生育规定》中定义的“留学人员”,而我们夫妻双方也在国外连续居住2年以上,应适用该规定。但是这个据理力争理由并未被学校采纳。
我只是普普通通的留学归国人员,认真并热爱着教学事业,也为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0月21日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所深深鼓舞,“使留学人员回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回国这四年来,我也努力在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和大家一起工作,希望在专业上能给予你们正能量和正面的传承。感谢2010级制药工程班的每一位同学以及“环境友好功能产品团队”我带过的每一位研究生,正是你们,给了我青春无敌的力量和不断汲取知识、攀登科学高峰的鞭策动力和勇气。
目前虽然我已经丧失了资格,但是我仍没有放弃。我还在积极的申诉中,仍希望学校有给我一块“用武之地”,希望能有始有终的做好2010级制药工程班的班主任,和带好我的研究生。
另外,也请同学们放心,也许前方的路灰霾不清,只要大家坚持努力,恪守心中的那份清明和底线,相信明天会更好。
蔡智奇2013.12.2于华园
来源:杨支柱凤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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