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安,胡亚柱爆贪腐黑幕 韶关政法报复欲置死地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8月19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新闻网于2013年6月23日首发了 ‘广东首例抓记者案: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长林耀明下令抓两名记者’报道。 昨日得到新的消息:自由撰稿人刘维安的案子被升级了,人现在被转到了韶关市看守所,由韶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时以前取保的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在取保一个月后再次被拘,也同刘维安一起被羁押在韶关看守所,理由是曾在xx地有过索贿的行为。 记者联系到了刘维安的妻子,了解的情况如下:
 到现在,一直都没会见到自己的丈夫刘维安。刘太去了曲江检察院询问: 为什么转韶关?
曲江检察院回答:“是市领导要求的。” 问为什么不按法律办? 曲江方面回答:‘我们可以随便关的,关到什么时候都可以的,关那里都可以。’ 现在刘太已经委托了律师:李志勇律师和王必君律师。王必君律师有在检察院工作十多年的经历。 刘太谈了个重要的情况,昨天刘维安的一位记者朋友告诉刘太:前一天韶关检察院的检察长请到广州找这位记者进行非正式的谈话,谈了近一个小时,主要就是进行钓鱼式的谈话,进行诱导式的思想工作。谈到最后,检察长被这位正义感的记者拒绝配合后脑羞成怒,摆出一副黑社会的架势进行威胁问:你的老婆孩子叫什么名字?在那里?你的小孩要不要好好进步?这位记者非常气愤,正告这位韶关检察院的检察长:‘你要有证据就来抓我。让我做违心的构陷朋友的事,我坚决不干。以后拿正规的手续来谈话。’ 刘太同时也澄清了一个事实:刘维安是一位自由撰稿人。不是南方报业集团的记者。故'韶关市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法制频道记者刘维安,《南方日报》的记者胡亚柱,收取巨额贿赂被逮捕。'就根本站不住脚。刘维安就不是在编记者,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谓利用职务受贿根本没依据。 刘太接到了记者胡亚柱委托朋友发出的微博:第一次,曲江检察院上来就办冤案,准备把刘维安往死了整。没想到,构陷的案由基础是受贿,而刘维安根本就没有受贿的资格。但当时,他们对胡亚柱用了酷刑,同时又用黑社会手段威逼胡,使得胡违心的写下了‘悔过书’并认了罪,得以取保候审。但前几天,由于刘维安自由撰稿人的身份使得这个做假案冤案的功夫白费。同时在经历了这一切后,胡亚柱现在勇敢的将这个黑幕过程通过新浪微博曝光。记者发现曝光的材料:‘(材料3)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遭陷事件申冤:’在微博上一共有三份,但前两份都被和谐了。这是新出来的一份,估计保不长久也会被和谐。 胡亚柱被酷刑威逼,检察院威胁亲友。要胡亚柱作伪证,认冤罪。这一切说明,对刘,胡二人打击报复的幕后政法黑手这次一定要下死手把刘,胡二人置于死地。而且到了这个地步,鱼死网破,丝毫不顾及法律党纪的约束。可见现在广东政法系统腐败黑暗的程度。 刘太在采访中反复表示:社会太黑暗了,守法百姓几乎绝望。伸张正义几乎找不到一个支点。但刘太表示,碰到了这样的事,躲也躲不过,已经做好牺牲的准备,将维权进行到底。 记者联系到了刘维安的委托代理律师之一李志勇律师。
李志勇律师已经受理了刘维安的案子。刘维安是于5月20日被捕,案由是共同受贿,但刘维安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受贿证据。李志勇律师经过取证后,已经向检察院提出了律师法律意见,当时检察院已经准备进行起诉了,但实在是立不住脚,理由不充分,就退回到侦查部门了。
现在新的羁押理由是‘共同犯罪’,是以新的罪名实施羁押审查,从这点上来说在法律上依然站不住脚的,按法律规定错误抓人,立案错误,而且没有受贿证据,就应该放人。为此,李志勇和王必君二位律师已经提出了正式的书面抗议。 二位律师已经多次和刘维安会面了,没有发现刑讯逼供的情况。有一些威胁的话,其中威胁刘的家人的话还是有的。 暂时没有超过羁押期限,现在刘维安又增加委托了一位律师。 检察院违法办案的情况也是有的,先期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第一次被拒绝,拒绝的理由是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不能会见。但律师指出,特别重大的受贿是在50万以上,刘的案子涉及的金额是20万以下,没理由不让会见,后来在律师的多次要求下,现在已经可以正常的和代理律师会见。 关于同案胡亚柱现在的辩护律师现在是北京的周泽律师,周泽律师的微博上也有很多的信息。同时,正在和周泽律师取得联系。 博讯记者将继续关注二位记者的案情进展。 以下是胡亚柱委托朋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出的案情黑幕揭露材料,原本有材料1,2,3.但都在网络上被和谐了,现在有材料2,3。
南方记者胡亚柱遭韶关刑讯逼供诱供(材料2)
南方记者胡亚柱遭韶关报复陷害事件(材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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