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福案撤诉:兰州公检法成制造“网络名人”的机器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2月15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12月14日,兰州中级法院裁定同意撤销网络“名人”陈平福被检察院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自从陈平福因在自己的国内博客上发表33篇博文,而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媒体曝光以后,霎时引得全国网友的关心,纷纷发表各类公开声明,声援陈平福,在网友眼中,今天的陈平福就是明天的自己,因此此事被持续发酵。
自网友们获得陈平福案因检察院撤诉而告终后,先是兴奋,但兴奋过后也在思考:为什么明明无罪的陈平福,法院不能直接判其有罪,而要以检察院撤诉的理由来消除这个案件?这能是体现司法公正吗?难道检察院的面子比国家法律更为重要?
有网友调侃说:陈平福只是一个没落穷教师,因家境困难,以至流落街头靠卖艺为生,他本是一个连生活都身份困难的人,但经兰州检察院这么一起诉,霎时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成了真正的“网络名人”、看来,兰州公检法除了司法的的本事以外,还具有“制造”名人的职能。
陈平福,甘肃皋兰县人,大学文化程度。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在多家网站上发表或转发34篇文章,被皋兰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2年6月27日被监视居住。2012年9月4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直到昨天下午,皋兰县法院通知陈平福今天到法院听候处理,法院最终作出同意撤诉的裁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20137122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