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精神病男子持刀杀害68岁母亲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0月10日 转载)
大众网济南10月9日讯 10月9日凌晨,济南市中区白马山某宿舍发生一起血案:一名43岁男子将亲生母亲杀害后自首。据邻居反应,该男子有20多年的精神病史。精神病人伤人的事件又一次在社会上演,关于精神病人如何处置的话题也再次引起社会的反思。
凌晨居民楼发生血案,68岁老妇被儿子持刀杀害
10月9日凌晨2时左右,济南市中区白马山铁路宿舍一栋老式居民楼里传来几声惨叫,第二天居民醒来后才知道,三楼的老太太被儿子杀害。
据警方介绍,凌晨2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白马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家中将其母亲杀害,要求自首。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民警到达时,一名男子向民警承认杀人了。民警立即进入室内,发现有一老年妇女已无生命体征。该男子身上沾有血迹,对民警承认是其持刀将其母杀害。民警及时将该男子控制带回派出所。
经派出所与市中分局刑警大队联合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43岁,他对自己在家中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杀母男子被指有精神疾病,曾经到医院多次治疗
据周围邻居反映,行凶男子李某常年患有精神疾病,并且有暴力倾向,“之前发作时,曾经将他母亲的腿踹骨折了!”邻居们见了他也是躲着走。一位老人告诉记者,该男子有时从家里出来,见了人还伸手要烟抽,但是没人敢搭理他。
据附近居民描述,李某“长的比较帅,身高有1米8多”,李某的父亲早年过世,有个姐姐也早已出嫁,他二十多岁时因感情问题患上精神疾病,从那时起母亲就承担了照顾他的任务,今年母亲已经68岁了。记者了解到,李某患上精神疾病后,家人多次送往医院治疗,但每次出院后过一段时间,病情又会反复。出事前的两个月,李某还刚刚从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
从邻居的口中记者得知,李某的家庭条件很是一般,也许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让李某几次住院后又匆匆出院。
精神病人需长期服药,发病前大多有可察觉的征兆
在采访中,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杨红梅告诉记者,精神疾病应该早发现早治疗,如果家属能在后期治疗跟的上并按时服药的,病情应该能得到控制甚至康复。可现实情况是,很多家庭由于经济困难、护理跟不上等原因导致精神病人出现病情反复,甚至酿成悲剧。
对于10月9日凌晨发生的悲剧,杨红梅说,其实很多时候精神病人发病的前几天都会有征兆的,比如经常大喊大叫、骂人甚至打人,这时候就应该引起家人和邻居的重视了。“居民可以把情况反映到居委会或者报警,督促家属及时治疗。”但是,由于病人家属和邻居对病人的异常习以为常,所以有时候即使出现征兆,大家也很少会引起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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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伤人事件频发,如何管理已成社会问题
据了解,针对精神疾病的治疗,近年来医保政策也有了很大倾斜。杨红梅说,以在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病人为例,如果精神病人没有其他疾病,住院一个月的话,花费三千多元,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花费在一千元左右,新农合报销比例更大,像章丘、历城等地只需个人花费几百块钱。
同时,针对精神病人的特殊性,国家相关的采集系统对已知的精神病人进行了信息采集,目前济南市已知的精神病人有1万多人,实际情况可能更多,“因为有的家庭不愿让外人知道家人得了精神疾病。”杨红梅说。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精神病人杀人的报道屡见不鲜,面对着悲剧一次次的发生很多人要问,为什么不对这些人进行特殊的管理呢?
记者了解到,正常情况下精神病人治疗的理想环境是家庭,因为家人不仅了解病人的性格特点,还与病人有共同的生活基础,这些都利于病人治疗。另外,根据照医保的规定,精神病人也已纳入社会公共卫生服务的范畴,社区医生对辖区精神病人也有管理的职责。可现实条件是,连专门的医院都缺少精神疾病医生,社区医院更谈不上配备精神疾病医生。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对于精神病人的管理在社会上是个难题,它需要医疗、公安、民政、社区、家庭等多个环节相互配合才能完成。对这些部门来说,每个环节的脱节,都很可能使得对于精神病人的管理成为“无用功”。
精神病患者持刀致人伤亡屡有发生,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也再度引发人们对社会上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的关注。但是,在目前精神病人的管理方面仍有四大难题。 第一,何时有暴力行为不容易确定
“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伤人已经不是孤立事件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患者不能及时并坚持治疗有关。”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科主任朱君说,重症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的精神障碍等,“在15岁以上人群中,重症精神病的患病率为1%左右,而其中具有暴力倾向的占10%左右。”但对于这种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何时会有暴力行动,却不容易确定。有的此类精神疾病患者,正常的时候,可能和常人没什么区别,但发病时却有很大的破坏性。因此,对于如何预防这类精神病患者的暴力问题,确实有很大的难度。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的是因为患者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朱君说,由于有的亲属担心影响患者的声誉等而隐瞒患者的病情,不能及时带患者就诊。
第二,缺乏法律依据,强制入院困难
这种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能强制送进医院吗?“由于现在精神卫生法还没有颁布,现在对于强制入院没有统一的依据。”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杨红梅说,像北京一些省份制定了精神卫生条例,而我省和济南市目前还没有相关条例。
杨红梅表示,现在该院只接受家属、公安、民政等送来的患者,经检查,却需要住院治疗的,才收治入院。“虽然公安可以强制将有暴力倾向的患者送院,但这种情况往往在悲剧发生后才执行,在预防潜在危险方面作用不大。”
杨红梅同时表示,对于那些能够强制入院的,费用问题又没做出相关规定。“患者不是亲属送来,家里不缴费,而相关部门送来的,又没有配套经费。有的患者就说,‘要钱没有,要不就给我们送回家’。”
没钱治疗,只能锁家里。精神类疾病大都需要长期服药,许多家庭都被拖垮。所以有的家庭送来病人,就不管了。精神病患即使及时得到治疗,但治疗的长期性和高费用也经常让家属失去耐心。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一位主治精神病的专家介绍,虽然现在重型精神病患者山东省达100万人,但全省床位才32万张。
另据相关资料,目前我国注册的精神科医师不足两万人,每10万人仅有精神科医师1.46名,只有国际标准的四分之一。
第三,高昂的医疗费用成为拦路虎
据介绍,精神病人住院每月需花费3000-4000元左右。现在在济南,新农合能报销70-80%,职工医保能报80%左右,而城镇居民医保也能报40-50%,可即便能报销这么多,但由于精神类疾病大都需要长期服药,许多家庭都被拖垮。所以有的家庭送来病人,就不管了。有的可以出院了,也找不到家属。
“精神疾病的复发率在85%以上,几乎所有的患者都需要长期,甚至是终生服药。”朱君说,如果患者在医院,肯定能照顾周到、按时吃药,但费用肯定相对会高一些。因此,不少家属没钱将患者送到医院,有的只能“锁”在家里。
第四,社区服务跟不上,回归社会有困难
朱君介绍,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推行,现在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目标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是控制患者症状,而现在的目标是要恢复患者的社会功能,所以要尽量让患者回归社会。”
“可现在的问题是,社区康复的效果不是很好。”朱君说,“有的患者回家吃了一段药后,觉得没症状了,患者家属也就不监督患者吃药了。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为人员少等各种原因,服务又跟不上。而对于那些家庭贫困的,相关部门又没有具体措施。”
朱君说,还有许多病人家属并不配合,“有的家属担心影响患者的名声,不愿意社区卫生站知道这种事,许多患者家属都央求我们不要把病历转到社区。”
有专家建议,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救助精神病患者的投入,“这是最佳的解决途径,因为精神病患者越来越多,高昂的治疗费用也不是普通老百姓承担得起的。”还有专家建议,社会义工参与可以帮助精神病患者康复。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服务,如发现精神分裂症状较严重者,要及时向公安局、街道办等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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