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韩国海警 中国船长判监23年罚款11万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9月15日 转载)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下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中国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处程大伟23年监禁,比一审减少7年,罚款仍为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昨天下午,首尔高等法院宣布二审判决结果,与一审结果相比,对程大伟和另一名船长刘连成的罚金未变,刑期各减少7年和1年,其他涉案船员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在判决书中说,法庭部分采纳了被告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判决违反量刑年限标准的主张。另外,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事发后主动缴纳保证金,努力补偿被害者家属,态度真诚,故将程大伟的刑期由一审的30年减至23年。
据悉,韩国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实行三审制度,若程大伟等人不服二审判决结果,可在7日内决定是否继续上诉。三审不实行开庭审判,不设控辩双方口头辩护环节,将根据书面辩护意见,进行书面判决。
程大伟的妻子高丽杰昨天表示,减刑7年的结果“不怎么理想”,而且罚金未变,两项处罚还是显得过重,但究竟是否上诉还需再商量。北京律师胡献旁自二审开始为程大伟等人提供法律援助,他将与程大伟等人商讨下一步决定。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4月19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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