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试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8月23日 转载)
今后,家长送孩子去幼儿园将直接把孩子送到本班教室并与值班老师当面交接,原则上不允许非幼儿家长接送幼儿。22日,《济南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出台,对家长到幼儿园接送幼儿有了明确的安全规定。
今后,济南市幼儿园将进一步加强接送、交接和晨检、午睡值班工作的管理。家长需将幼儿送至本班教室并直接与值班教师交接,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做好记录,防止漏失。家长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接送幼儿,原则上不允许非幼儿家长接送幼儿,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事前说明,并提供足信凭证才可由非幼儿家长接送。幼儿园医务人员将做好晨检,发现有无故未到的幼儿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幼儿园不得购置、使用含有毒物质、不安全及不合格的玩教具。玩教具需适合幼儿年龄特点,设置合理、牢固、安全。幼儿园需经常对玩教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体育器材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幼儿园保证活动器材的完好率,建立活动前的器械检查和幼儿安全教育制度,按照体育活动规程和要求向幼儿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加强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备的防护设备,保证足够的保教人员在场,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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