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无责方逃逸致后车司机九级伤残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8月10日 转载)
来源: 解放日报
近日,浦东警方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原本只是车损500元的小事故,却因为无责一方选择逃逸,并在逃跑过程中压倒后车车主,造成对方9级伤残。 (博讯 boxun.com)
今年7月中旬一天下午,川南奉公路幸新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名女性驾驶员受重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令人意外的是,现场并没有严重的车祸痕迹,受伤的尹女士驾驶的车辆只有车头有追尾的凹痕,初步估计物损仅500元左右。
警方现场调查获悉,当时尹女士驾驶的苏籍牌照面包车在川南奉公路幸新路口准备右转时,撞上了前方一辆皖籍牌照农用小货车。按照常理,发生追尾一般是后车负事故全责,通常只需双方到道路交通事故理赔中心评估进保即可。
但不知何故,前车驾驶员作为无责一方,发生事故后竟驾车就跑,尹女士担心前车跑掉自己的车没法进保,于是一边高喊“不要走”,一边快速从车辆右侧追上前去。由于此段幸新路是一座桥,两边有护栏,车辆与桥的扶栏只有20多厘米,尹女士追到一半就被小货车挤压而过。看到尹女士倒地受伤,这辆小货车并未停下施救,而是驾车逃逸。路人见状后立即拨打110报警。肇事者袁某很快被抓获。
既然肇事者袁某在第一起事故中没有责任,为什么又要逃跑?原来,袁某驾驶的农用小货车是使用的外省市号牌,按上海市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不能在上海机动车道上行驶。当袁某被尹女士的车辆追尾,又看到尹女士报警,担心民警到场后会对自己的车辆做出处罚,于是逃跑。他面临的除经济赔偿外,还有法律制裁。
(博讯 boxun.com) 198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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