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试点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 网上报名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5月25日 转载)
今年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截至7月12日。根据济南军区、山东省军区通知要求,济南市担负省预先征集院校毕业生试点任务,在网上预征报名的基础上,将于9月底前完成预征任务。
目前预征工作正处于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高校指导大学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预征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6月30日前,高校预审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病史调查、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等情况,各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高校集中组织初检和初审,确定预征对象并及时根据变化按规定优先征集。
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会影响就业。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选择就业的,应及时告知预征所在地兵役机关并将预征手续退回。对于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博讯 boxun.com)
参加今年网上预征的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18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服义务兵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今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主要面向男性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地方兵役部门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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