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泉二审的证词/郑存柱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3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关于郭泉二审的证词
郭泉先生与2008年11月被捕,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博讯 boxun.com)
郭泉先生的主要罪状,就是在网络上成立“中国新民党”。二审的辩护律师认为“郭泉筹建的中国新民党不具有民法意义上的政党要件,故并不存在”。对此,我完全赞同辩护律师的看法,并提出如下证据:
1)郭泉先生被捕之后,我就自己宣布担任“中国新民党”代理主席,并积极联系国内的中国新民党党员,但是,至今一年多的时间,却没有任何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新民党党员和我联系,由此可以证明,中国新民党根本不存在,只是一个类似于网络上的QQ群,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也根本不是刑法上认定的反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敌对组织”的一个所谓的政党。
2)我也在网络建立支持郭泉的QQ群,但是经过一年多的联系,也根本没有联系上任何一位中国新民党党员。虽然在QQ群里面,有不少注册的群友,但是都不是新民党党员。即使有几位积极的郭泉的支持者,也都一致否认了自己是新民党党员;
3)我也在郭泉一审之前在网上呼吁组建郭泉声援团前往旁听,但是报名的寥寥无几,也没有一个是所谓的新民党党员。
4)我宣布以中国新民党的名义在海外出版《民主之声》报,并以支付稿费的方式希望新民党党员投稿,但是至今,无一人投稿;
5)在2008年5月汶川地震之后,郭泉先生曾经发表“民主先声”220期,里面提到了“中国新民党军事委员会”、“中国新民党核能源安全委员”、“中国新民党赈灾委员会”、“中国新民党水利工程委员会”、“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等等“专业委员会”。当时的警方只是拘留了郭泉先生10天。由此也看出,那时候的警方并不认为有中国新民党以及几个委员会的存在。否则,凭借“中国新民党军事委员会”、“中国新民党核能源安全委员”就不可能把郭泉先生只关押10天就释放了。
6)以上的事实证明,中国新民党根本不存在,正如辩护律师的辩护词里面所说的,只是郭泉先生组建的一个网络上的“虚拟政党”。如果这个网络上的政党也被中国的刑法认定是一个实体的政党组织,那是一件非常荒唐可笑的愚蠢行为。如果虚拟的政党也被认可,那么目前网络上虚拟的“帝国”、“军队”等等,是不是也是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组织呢?
以上的证言,全部属实。本人愿意回国为郭泉先生出庭作证。
证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郑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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