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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作家邓复华状告统战部侵权 一审法院作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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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
来稿
)
记者钟鸣报道:因为状告地方党政机关侵权,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枉法裁判。日前,作为原告的民主党派作家邓复华气愤地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启动二审程序。
据悉,邓复华诉十堰市环保局、十堰市委统战部名誉侵权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然而,正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茅箭区法院居然人为地将其复杂化,首先裁定不予受理,其上级法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其受理后,茅箭区法院又主动找到被告方十堰环保局和十堰市委统战部,名义上是做调解工作,其实是上门汇报、请示,听候新任十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世杰对此案的指示,最后权衡领导人的旨意和利害关系,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
据了解,邓复华的人事档案保管在十堰市环保局,十堰市委统战部在十堰市环保局复印邓复华的档案后,档案从此流入社会,档案中邓复华曾患抑郁症的个人隐私材料被人配上侮辱诽谤和恶毒人身攻击之辞发布在多家网站的留言、论坛、评论等一切可以随意“贴大字报”的栏目,严重地毁损了邓复华的声誉和名誉,导致其精神上全面崩溃,住院治疗两个多月。
(博讯 boxun.com)
邓复华在接受采访时,气愤地说,人事档案具有惟一性和保密性,它不可能是自己长了脚从档案室内跑出来的,十堰市环保局、十堰市委统战部也未发生档案被盗、被抢事件,档案材料泄露并流入社会,十堰市环保局和十堰市委统战部自然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最基本的常理和生活常识。更何况十堰市环保局让十堰市委统战部复印档案时,未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其行为贬渎了档案的严肃性和机密性,构成恶意侵权。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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