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邓玉娇事件靠民主法制还是靠造反斗争? 请看博讯热点:修脚女杀淫官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5月25日 转载)
提交者:疯疯癫癫僧
解决邓玉娇事件靠民主法制还是靠造反斗争? (博讯 boxun.com)
论坛上的争论不少,有现实历史的、有中国外国的、……特别是有热点事件发生后,总是有什么头牌二牌的红人出来忽悠煽动造反斗争情绪。
疯疯癫癫僧以为,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刑事案,不可能没有交通事故,争论的无非是怎么样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上海有个人叫柏万青,是“新老娘舅”的主要调解员,她也是上山下乡知青,回忆知青岁月时声泪俱下,泣不成声;劝导调解时真情流露,循循善诱……此节目热得不得了。
柏万青之所以热,在于她坚定法律底线道德底线,解决具体的问题,劝好不劝散,劝和不劝斗,因此广得人心。试想,如果柏万青一遇有问题的人们,就用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地忽悠煽动双方互斗互打,她还会受人尊敬吗?
前一阵,有杭州车祸。说实话,我非常厌恶富家子弟在社会上的无法无天,这真是其父母的家庭教养的缺失。我曾听过一位德育专家的讲话,讲了英国、日本、美国的名门望族的家庭教养非常严格……与中国富豪娇宠子女正好成为二极。
但是,车祸就是车祸。宝马撞死人与普桑撞死人是一样的。宝马在90码撞死人,普桑也会在90码撞死人。而事实上,我驾车最怕的不是奔驰宝马,而是普桑、奇瑞、力帆……开那类车的年轻人居多,在路上为争前十来米都会似个老鼠般钻来钻去地频繁变道,而且还常常不打方向灯。
其实,真正在路上车祸的,中高档车比中低档车的比例小得多了。但是,强坛上,一遇宝马车祸,就兴奋异常,什么头牌二牌的红人就出来忽悠煽动造反斗争情绪。
关于邓玉娇案。什么头牌二牌的红人就出来忽悠煽动造反斗争情绪,又无聊地《主张立即向巴东县投入三百亿美元建设软件产业基地》《建议立法规定,任何人用钞票敲击对方脑袋的时候对方有权杀死他》,还有什么邓玉娇的外婆家墙上有毛主席像,所以邓玉娇有血性反抗,还有什么用毛泽东思想解决邓玉娇事件……
关于邓玉娇杀死邓贵大一案,疯疯癫癫僧以为要用民主与法制解决问题。
所谓民主,就是大家有发言权、有监督权。所谓法制,就是在立案、侦查、审理、判决是严格依法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些人借邓玉娇一案,宣传造反情绪,疯疯癫癫僧不知你们这些人要造什么人的反?造邓贵大的反么?他死了,你造不了邓贵大的反;你造贪官污吏的反么?党政有纪委、反贪局、检察院,你没有证据也不用你去造反;你要造帝国主义的反么?美帝国主义不仅没灭亡,还强大了呢,尽是其他主义的国家的权势人物把子女往那边送。可见,要造反,无非是要造当今政府的反,企图自已掌握权力,实行所谓的“专政”而无法无天,涂炭中国-------尽管你们欲盖弥彰地掩盖此目的,我替你们挑明了吧。
回到邓玉娇案件上来。
事件发生了,网民们总是要讲话的,讲这也好,讲那也罢,只是一些观点、一些想法。事情要解决的,要对社会公众有个交待---------社会公众与邓玉娇、与邓贵大非亲非故,但是,至所以群情沸腾,是在于公众需求的是对邓玉娇事件中寻求社会的公正、公义。当然期待的是对邓玉娇的客观、公正的判决。
疯疯癫癫僧也是这么期待邓玉娇案件的公正判决的,因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后果比案件本身对社会的危害大多了。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判决,让多少愿意伸手扶老人一把的人退缩了;官员嫖娼小女孩轻判又使得多少淫官放肆胡来?……
疯疯癫癫僧希望,广大网有对于邓玉娇案件的观点立场的发言权监督权,是民主与法制,而不是造反与斗争,因为民主与法制,可使受害的人越来越少,而造反与斗争只会是权势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受害的人会越来越多。
鉴于目前状况,疯疯癫癫僧建议:
邓玉娇一案,异地侦查审理,公开庭审判决,这对案件的本身,以及对湖北省乃至全中国的法制建设都好。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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