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广东省东源县村民联名检举政协委员缪寿良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特大土地违法行为(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2月26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广东河源东源县村民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派头村白泥塘小组的31位村民们委托了北京谢燕益律师,向国土资源部递交检举信,检举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额出资组建的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特大土地违法行为。
与检举信一同递交的该村民组布告称:"全国政协委员、无良富商缪寿良霸占农民土地,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的行为,可恶!河源市、东源县两级人民政府包庇、纵容全国政协委员、无良富商缪寿良霸占农民土地,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的行为,可耻!"。该布告还加盖了该村民组的公章。
2月23日(本周一)下午,该联名检举信已经由谢燕益律师转送国土资源部.
谢燕益律师电话:13121117524
村民代表李永生电话:13692806043
在这封题为《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特大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书》的检举书中,31名村民陈述了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额出资组建的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法律的事实:
一、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写道:““蓝口水电站”项目工程,坝址位于广东省东江流域的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派头村白泥塘小组.该项目工程从“粤发改能[2005]942号《关于河源市东源县蓝口水电站(26ΜW)项目的核准意见》”上看,工程投资方为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组建的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水库淹没土地为212.16亩,工程永久占地为225.24亩.
“蓝口水电站”项目工程,于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取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粤国土资(预)函[2005]155号《关于东源县蓝口水电站(26ΜW)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省国土资源厅意见为:一、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单独选址条件,符合国家用地政策;二、项目拟用地32.58公顷.其中农用地14.1867公顷(耕地4.51公顷,均为基本农田).三、应严格落实该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措施并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由上可见,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组建的“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只是取得“蓝口水电站”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预审用地批准文件.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征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征地批准手续.其中,征用基本农田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土地管理法》第45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被检举人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在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项目预审用地批准文件之前,已经开工建设“蓝口水电站”将近两年之久.并且,经律师查证,被检举人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至今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征地批准手续,更没有办理征用基本农田的报批手续,属重大非法占地农用地建设项目行为,且非法占地面积达到400余亩.
二、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事实
依据《森林法》、《林地管理暂行办法》、《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然而,经律师查证,被检举人至今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但非法毁掉将近100余亩生态公益林及林地,属重大非法毁林建设项目行为(附证据四).
三、违反水土保持法的事实
被检举人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在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项目过程中,是从东江流域的右侧开始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采用拦坝围堰作业方法将东江河水截流,人为造成东江流域白泥塘段航道(水路)从原来的“右航道”改变为“左航道”;又由于被检举人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在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左岸白泥塘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用于水土保持的防护石堤、防护竹堤、竹园,没有采取任何水土保护措施而被二○六年度东江流域发生的“6.20”、“7.26”等特大洪水期间冲毁,造成80余亩耕地被冲毁的特大水土流失事件发生.
四、违反航道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根据航道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需在东江河主航道封航建设工程的,必须取得交通部批准封航的文件.经律师到东江航道管理部门查证,被检举人缪寿良开办的企业,并未取得航道管理部门批准封航的有关手续,就非法建设“蓝口水电站”项目,非法封航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在《检举书》中,31名村民认为:
“以上违法事实,检举人已向当地各级部门多次举报,但各部门为了他们的各自经济利益,闭着眼睛放任不管,任由这位富商缪寿良依仗财大气粗及其头顶上的“光环”而为所欲为,横行乡里,我们村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根据事实和法律,结合本案被检举人缪寿良上述多种严重违法行为等客观事实,且在全国范围内属于特大影响的土地违法行政案件,故具书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请求国家有关部门能迅速对被检举人缪寿良及其开办的企业的上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予以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_(博讯记者:杨逸) (博讯 boxun.com)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日照瓦楼村支部书记李西轩非法占用耕地 法律虚无化,法官找不着北——李和平谈张淑凤诉被非法劳教案(图) 洛阳城建退休职工抵制非法拆迁 维权人士被抓,村民誓言继续揭露非法拆迁 丽江城市网站长控诉网站被非法关闭 北京警方指艾滋病人分享聚会为非法集会/RFA 宁夏小伙非法集资40亿 一群千万富翁被套 逃亡藏人指控中共非法拘捕和刑讯逼供境内藏人 不听民警劝阻 央视新址火灾系非法燃放烟花所致(图) 上海女子揭發大陸兒童遭非法操控行乞內幕 湖南湘西4名厅级官员卷入非法集资案被查处 女富豪非法集资案牵出了这个大贪官 (图) 扬州张世庆向检察院报案:多名公务员涉嫌非法拘禁罪(图) 全国首例律师状告公安非法查验居民身份证和非法治安行政传唤 中共非法審理黑龙江赤脚律师袁显臣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 上海团伙争夺医院殡葬业生意非法敛财 万里大造林案:善后工作艰巨 何庆魁非法所得必须退 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案至今未获公正解决 浙江丽水非法集资2.6亿案:企业家接棒5000多万 吴产娣:房被非法拆,人被非法关! 上海维权:10.13呼“打倒共产党”一案上海蔡文君被非法抓捕 再一次控告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综治办主任吴文亮将我非法绑架 李玉芳: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和警署滥用职权将我非法拘留 杨金强等求助:济宁微山县韩庄镇非法砍伐树木、强占土地 菏泽非法拆迁:这个传单很贴切(图) 辽宁鞍山市政府非法野蛮拆迁,践踏人权 山东菏泽香格里拉非法商业拆迁 野蛮、暴力、违法强制进行(图) 广西钦州市钦江糖厂被非法贱价偷卖 保定电厂强拆百户职工住房谋暴利利用暴力非法手段致使职工流离失所(图) 山西省长治市非法拆迁的内幕(窝案)2/王建斌 四川射洪官商勾结非法拆迁 荆州市非法拆迁,暴力伤人,至今无人来管! 法院黑幕浙江台州黄岩法院法官廖小浩非法交易 紧急声援广州郊区农民誓死维护家园的行动 -- 坚决谴责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强行拆迁的非法行为 韶关刘泽雄强奸女孩:警察漠视、继续在酒店非法开赌 举报连云港灌云县书记县长非法侵占农田4000余亩 痛失家园-河南商丘非法野蛮拆迁 求助!山西省长治市非法拆迁的内幕(窝案)(图) 非法占地:谁能遏制江苏省灌云县委书记的腐败? 教育部文件暴露惊天骗局:大学在如何非法牟取暴利! 辽宁本溪警方非法传唤70岁老妇 老人死在公安局 倪玉兰:我在强拆现场外拍照 惨遭政府酷刑毒打致残 非法判刑 武汉冤狱还是腐败:是“民间借贷”还是“非法经营”? 对华援助协会:家庭聚会是非法的吗? 丁林:非法之法不是法 特大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涉黑并司法腐败案(2) 特大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涉黑并司法腐败案(1) 处女之身被诬卖淫 无辜女青年被非法拘禁40小时 非法留城的自然死亡(户口问题) 河南“三读”非法集资有钱政府为河不退?银行没钱! 高管年薪 一律非法/毛小青 刘卓邕:非法行政收费还不能取消?! 左晓环:维权人士左晓环请求成都警方归还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践踏人权的恶法》——强烈谴责中共对王荣清先生的非法判决/莫建刚 邵满根:我被中共恶警在违法执法后,又被非法拘禁了45天 万里大造林公司不是搞非法传销 陈相贵没有犯罪 在“合法”与“非法”之间*--评民政部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丁谷泉 上海访民维权遭非法拘留/冯明 关于南京公安局非法拘禁郭泉先生的法律意见/李建强律师 常州市陆菊华因拆迁申诉遭非法关押/陈加清 只有先把中共的非法地位合法化才能实现法制化 戴锁洪书记:你要把七旬老人非法关押到何时?/老哈 吉水县伪医师非法行医,我妹母子命丧产床! 抗议北京警方第10次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高洪明 谢选骏:辛亥革命的合法性与非法性 军转干部何恩义仍被非法拘禁并被要求写保证书遭拒 杨佳28岁生日的非法密审/草虾 劉堯律師被非法判處四年徒刑案件剖析/王友金 烟台军转干部对被非法拘留一事向烟台市公安局讨说法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