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军被撤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0月12日 转载)
来源:新华网 [提要] 十七届三中全会10月12日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其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此前,据中国文化部网站显示,文化部部长蔡武已担任该部党组书记,而于幼军未出现在文化部网站“现任部领导”一栏。 (博讯 boxun.com) 新华网快讯: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于幼军简历 于幼军 于幼军,男,汉族,1953年1月生,江苏省丰县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历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 1986年8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任广州市 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0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6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 2005年7月任山西省代省长; 2006年1月任山西省省长。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2007年9月3日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 2007年8月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Modified on 2008/10/12)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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