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历只是淡出不是失效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0月09日 转载)
信息时报(记者 黄熙灯) “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党校学历只是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任务。”针对近日有媒体对党校学历将失去应有的效力的报道,广东省委党校教务科科长黄道清明确指出,上述报道是一种误读:“党校学历的淡出,并不意味着已取得的党校学历将不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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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历是历史产物
据了解,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1995年9月6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被同时终止。有媒体据此认为,党校学历的效力从此失去。对此,黄道清表示不能认同。
黄道清认为,和任何制度的出台都有一定的历史背景一样,党校学历是一个特定的历史产物。
使命完成理当淡出
“历史发展到今天,党校学历已经完成其历史任务。”黄道清告诉记者,现在在职的领导干部几乎都拥有国民教育学历,大专、本科学历已经很普遍,硕士及其以上的学历也不少见,因此中央规定中央党校不再举办函授学历教育,新的《条例》中就把党校学历待遇的语句删除,“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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