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依 應急失措/孫嘉業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月31日 转载)
明報
此次暴雪災害,內地各級政府反應遲鈍,應對失措,除了對災害的估計不足,應急預案準備不周以及各地區、各部門缺乏協調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凸顯了中國法治建設道路的崎嶇與曲折。 (博讯 boxun.com)
就在去年8月30日,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並於去年11月1日起實施。該法規定,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2個多月後發生的這場雪災,31個省區中14個省受災,電力告急,13億人口有近8000萬災民,本應是對這條法律實施效能的最好檢驗。
靠溫總個人魅力「療傷」
但是,該法卻被束之高閣,當局採用的仍舊是中共政治局會議、高官巡視、各部門各地區各自為戰的應急老路,這對當局高喊的「依法治國」口號,無疑是一大諷刺。
內地的很多立法,立法本意可能很好,但立法後卻完全未考慮執行這些法律的配套條例。「突發事件應急法」明文規定,「國務院在總理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國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但在這場雪災中,人們只看到溫總一個人穿梭在饑寒交困的旅客中,靠他的個人魅力療傷止痛,卻看不到一個強有力的應急指揮中心在發揮作用。
孫嘉業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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