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圣诞节李劲松律师的公开致歉信
(博讯2006年12月28日)
李劲松律师的这封致歉信完成于2006年12月25日,发给我时附上了短信说明这封致歉信同时是送给陈光诚的圣诞礼物。并嘱公开。但之后的几日我和朋友商量一直迟迟未发。因为作为光诚律师团和后援志愿者成员,我们并不认为尽职的李劲松律师有任何需要“公开致歉”的事项,这就如同我们不认为12月1日光诚一审重审判决之后李劲松律师需要“引咎辞职”。陈光诚的案件毕竟不是一个单一法律层面的案件,而是一个运用法律武器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公民和一群上上下下践踏法律的贪官酷吏之间战役。力量对比太过悬殊。 李劲松律师从6月11日光诚被刑事拘留后承办此案,7个月来11次前往山东,多次受到当地警方、官员、雇用打手们的言语恐吓和暴力攻击,他主持的忆通律师事务所为此案承担着沉重的经济压力,他本人承受的精神压力、奔波中的疲惫亦是如此。为了重审辩护,他提前结束美国的访问旅程独自返回国内……为光诚和他的妻子儿女,李劲松律师付出全心的努力,受到陈光诚和袁伟静的完全信赖。 12月27日凌晨他和李方平律师在二审宣判前到达临沂,却被临沂警方黑恶势力暴力袭击。两位律师付出了血的代价。现刚刚返回北京疗伤。 李劲松律师是基督徒,谦虚自省而亦为性情中人。应李律师所托,仍然把他的“致歉信”发给大家,有助于我们大家从李劲松律师的角度回顾和思索光诚案件背景。了解一位维权律师的理智与情感,自责与承当。 胡佳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65天 于2008年奥运会举办地北京
致"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曾庆红副主席温家宝总理和体制内所有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及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的陈光诚胡佳万延海腾彪许志永赵昕范亚峰刘晓波和所有体制外民族精英"的《公开道歉信》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曾庆红副主席、温家宝总理、 尊敬的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的所有朋友、 尊敬的陈光诚、胡佳、腾彪、许志永、万延海、付希秋、范亚峰、刘晓波、及体制外所有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的朋友:
您们好! 我是李劲松。 一个普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个普通的北京律师。 一个和您们一样 "真切爱着自已天生唯一的家人、真切爱着自已天生唯一的同胞、真切爱着自已天生唯一不可更改的祖国"的现代中国人。 一个和您们一样 "天良、人性、人情、信义、理性犹存"的现代中国人。 一个和您们一样 "同情心、正义感、社会责任感尚在"的现代中国人。 一个和您们一样 "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信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的现代中国人。
一、在此,首先, 我要向, 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这世界上有目共睹 " 正在真心实意推行亲民便民利民政策、正在费尽千辛万苦建设法制中国的胡锦涛主席曾庆红副主席温家宝总理和中央政府领导集体 " 深致敬意和歉意! 我要向, 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在具体工作中践行依法治国之路"的,体制内所有正义人士,深致敬意和歉意!
我要向, 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屡受迫害仍坚定不移走护法维权之路"的山东盲人陈光诚及其家人,深致敬意和歉意! 我要向, 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胡佳、万延海、腾彪、许志永、付希秋、范亚峰、刘晓波及体制外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的所有朋友,深致敬意和歉意!
二、2006年 6月21日我作为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在山东沂南县公安局看守所见到陈光诚"后, 于2006年7 月9日,曾给尊敬的胡主席、曾副主席、温总理写过一封信。
光诚案第一次一审被沂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后的第二天, 结合这封信, 有一个朋友写文章公开批评说: 李劲松作为主办律师,为了光诚案,遗书都写好了,可事情却没能做好。 确实, 我7月9日 是在自已仿佛即将赴死心态下写出的这封信。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的确可以说它是我的准遗书, 里面的言词都是我的临别真实心声。
尤其是下面这一段。 即使我不在人世了 我在天国里也肯定还是真的很乐于见到: 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这世界上有目共睹 " 正在全心全意实行亲民便民利民政策、 正在费尽千辛万苦建设法制中国的中央政府领导集体" 与民间 "深爱着自已顶天立地的良心、 深爱着与自已亲密相连的天生的唯一的不可改变的家、 深爱着与自已紧密相连的天生的唯一的不可改变的祖国、 深爱着与自已紧密相连的天生的唯一的不可改变的民族、 深爱着与自已紧密相连的天生的唯一的不可改变的同胞、 眼眶还会为自已的祖国、自已的民族、自已的同胞发热, 心中的正义感及社会责任感还会不时心底涌出, 抱着正直的、善意的、和谐的愿望正在理性、建设性地关注中国、关注中国百姓、关注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 所有朋友们, 能"上下内外良性互动" 完成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这一益国益民的重大课题。
故而, 借此我再向全国各地的护法维权弱势群体朋友们说几句经验之谈: 一定要明确维权的方向和目标! 一定要争取中央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一定要将人民政府同那些混入人民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区分开来! 一定要将庙里的个别坏和尚同其他并没犯错的好和尚区分开来!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坏和尚的伤害便过激地将这个庙里的好和尚都视为坏人!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个别坏和尚的伤害便无理地认为整座庙都该拆除! 一定不要将护法维权这个正义行为变成过激无理地同党和政府对抗的错误行为! 这样的错误行为会让亲者痛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关系网中的贪官污吏"快! 这样的错误行为会"改变抗争的性质"严重危害我们"反黑反贪反恶"的护法维权工作! 一定不要无理地将矛头对准政府,将过激的愤怒不公正地发泄到政府头上!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 没有中央政府的理解、支持、指导和帮助,弱势群体抗击有权有势的土皇帝非法侵害的护法维权工作将困难重重难以成功!
三、10月31 日,我接到了沂南法院刑庭盛法官电话高兴地确知: 临沂中院己于10月30 日就陈光诚案发出了2006临刑一终字第193号刑事裁定书 .裁定书内容:第一、撤销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06沂刑初字第193 号刑事判决!第二、发回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当日, 我即向全国及全世界的朋友们公告了这一喜讯并表明我的感受: 这是践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 "现代文明理念的党中央的胜利! 这是全国深受贪官污吏迫害坚定护法维权人民的胜利! 这也是世界文明正义力量的胜利!
当日, 我即满含喜悦的泪花诚挚地: 向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正在全心全意实行亲民便民政策、正在费尽千辛万苦建设法制中国的中央政府领导集体胡主席曾副主席温总理 "深致敬意和谢意! 向临沂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及光诚案二审合议庭坚守法律人良知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法官们深致敬意和谢意! 向所有真心关切光诚安危并各尽己力共同捍卫普世人性和公理的中外各界正义友人深致敬意和谢意! 知道我告知的这一喜讯后, 体制内外有良知有理性、深爱着自已的祖国和民族、真心期望国家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许多民族精英们, 尽管体制内的民族精英与体制外的民族精英们,在对政治制度的见解等方面依然存在巨大差异, 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却不约而同"因此高兴地表达出了自已对国家民主法制及国家最高层核心领导的信心或热望"。
三、11月4日 ,我向全国及全世界的朋友们公告:
昨天上午10:50至11:40 我在沂南县看守所会见到了光诚。 这是第一次没有警员非法陪同的会见。 光诚的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很好。 A、我告知光诚,世界各地寄给他和伟静的慰问祝福卡巳超过了五万张。光诚非常感动。 他说自已生活的世界上有这么多坚守正义的朋友,这是他最感幸福和充实的。 他要我代向全世界关怀支持帮助他的坚守正义的朋友们表达感谢!并说 :请转告我爱人和所有的朋友们,不要认为我在这坐牢受苦,我是出了趟远门做维权。 只是这次时间更长了些。大家不要太担心。 我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我们做维权工作最重要的,是落实法律的行动,最可怕的是对法律绝望和观望。我在看守所里至今已帮做了七八个维权案。
B、会见中光诚告诉我: 1、8月 28日一审判决的审判长王军对他说:"陈光诚啊,你不要把所有人都看成坏人,你这个案子,早晚都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我得罪你干什么呀。 "这说明他们也都明白这是假案错案。 2、他直接接触过的警员有十多个,但真没有天良始终无法无天的警员 ,不过是二个三个,其他警员的正义感 ,有的已用言行显现出,有的他能感受得出在心里存在。 七月下旬,曾经有某一个人到看守所想让监管人员虐待他,但被看守所的正义警官严辞拒绝了。
所以, 他始终坚信这个社会中, 不论体制内外, 正义的力量都应是占到70%以上。
C、听我简介陈良宇案及中央近期已明确公告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这一治国方略。 光诚说: 你要代我发一个感谢, 给象胡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这样的体制内正义力量。 对他们 这种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之路、 这种反腐败、打击贪官污吏的行动, 表示感谢! 四、11月17日 ,我按照早在9月份便已确定的行程,赴美国参加一个计划于12月 6日结束的交流学习访问。 11月22日,我获知沂南县法院将于 11月27日开庭重审陈光诚案,于是,我终止了在美国的交流学习访问,提前回国参加庭审。
五、在沂南县法院的原枉法判决被临沂中院撤销后,11月27日沂南县法院开庭重审此案。 12月 1日,沂南县法院再一次公然歪曲事实真相, 枉法宣判"陈光诚于2006年 3月11 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构成犯罪"并因此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
六、自12 月1 日获知沂南县法院竟敢如此再次作出枉法判决后,当日在接受BBC 记者采访时,我即已明确表示我对中国民主法制的信心不会因这一枉法判决而动摇,因为,我对中国人民的与世界人民共通的人性,有充分的信心。 并且,我当即公开口头"向光诚及光诚家人深致歉意、向体制内的正义力量深致歉意"。 因为,我知道, 由于陈光诚同温总理一道成了2005 年度全世界有影响力的100人之一, 这使得陈光诚被指控涉嫌故意毁环财物罪及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案这一普通不涉及国家机密的轻罪小案, 客观上成了举世嘱目的大案。 我也知道, 除了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的正义力量在依法尽责关注陈光诚案外; 的确另外还有两股力量在利用这个案子的社会关注度,企图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中央政府领导/世界民众"的心智。 1、一股力量是试图利用它来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世界民众"的心智,总想让陈光诚背上符号意义。 陈光诚明明是被"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贪官县委书记杜保乾及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类似的地方土皇帝违法乱纪动用司法机器,罗织罪名,逮捕、审判"。 这股力量却总想把陈光诚定义成"被中国政府和中国中央政府领导所迫害,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中央政府领导的对手和敌人"。 借势"无理上纲上线攻击中国的人权和法制状况和中国中央政府的核心领导"。
2、另一股力量则是试图利用它来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中央政府领导"的心智, 借势无理攻击并全面封杀"合法权益受到贪官污吏及无良奸商不法侵害后集体护法维权的中国弱势群体的集体护法维权正义之举"、 借势无理攻击并全面封杀"协助中国弱势群体护法维权的有良知和正义感及社会责任感替社会弱势群体反击有权有势胡作非为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之律师群体的利国利民之举"。 它总想给陈光诚贴上"国际反华势力培植的间谍"。 它总想隐瞒真相歪曲事实企图让人相信陈光诚是个"拿着外国政府资助的钱替外国政府做事揭中国的短、危害国家安全的危险人物"。 它总企图让人相信"不限制陈光诚的自由不治陈光诚的罪,就会导致沂南不稳定、临沂不稳定、山东不稳定、全国不稳定"。 它总企图让人相信"陈光诚案是境内外反华反共敌对势力向党和政府猖狂进攻的集合联结点"。 身为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我正处于这两股力量中心点。 可我却至今还没有能做到有效"应对并排解这两股力量对陈光诚案最终结局的不当影响"。 这导致,客观上,陈光诚案, 至今依然还在被我深深厌恶的这两股祸国殃民的力量利用! 如今沂南县法院的重审判决结果,使我清醒感觉到: 形式上, 是后一股祸国殃民的势力, 已再一次得逞了! 实质上, 是这两股祸国殃民的势力, 都再一次地得逞了!! 七、12 月1 日,获知光诚再次被判处四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后,我反思了一些问题。 我相信,光诚案作为客观上举世嘱目已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子,它绝不可能是任由沂南县法院张玉祥、盛海玲、藏庆君这三个法官为所欲为地随意定罪量刑的。 1 、对陈光诚案,至少在山东省,临沂市,应是存在一个专案工作组。 这个专案组的几个负责决策的成员, 才真正有权讨论商定陈光诚案的定罪量刑等具体事宜。 2 、这个专案工作组的成员里, 可以肯定, 既有"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关注着陈光诚案的正义力量"的代言人, 也有"总是试图给陈光诚贴上国际反华势力培植的间谍标签、总是企图让中央政府领导相信陈光诚是个拿着外国政府资助的钱替外国政府做事揭中国的短危害国家安全的危险人物、总是妄图让中央政府领导以为陈光诚案的确是境内外反华反共敌对势力的集合联结点不限制陈光诚的自由不治陈光诚的罪就会导致沂南不稳定临沂不稳定山东不稳定全国不稳定"这股"体制内唯利是图目无法纪祸国殃民腐败势力"的代言人。 3、最可怕的是, 体制内"利用这个案子的社会关注度,企图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中央政府领导"的这股唯利是图目无法纪祸国殃民腐败势力, 与体制外"利用这个案子的社会关注度,企图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世界民众"的另一股力量, 客观上又有一个共同点。 即: 在面对"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关注着陈光诚案的正义力量"的代表所提正确判决意见时, 这两股祸国殃民的力量又会结成同盟军,会遥相呼应不约而同地尽力否决"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关注着陈光诚案的正义力量"的代表依法所提出的益国益民的正确判决意见! 4、正确处理陈光诚案的结果其实依法只有一个,而且,这个正确结果是任何人(包括体制外"利用这个案子的社会关注度,企图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世界民众"的这股力量) 依据普世皆知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都能判断出来的。 所以,体制外的这股力量,也能够很快公开提出正确处理陈光诚案的结果应该是怎样的意见。 但他们其实,是不愿意见到这个结果真成为现实,他们最希望见到的,就是这一正确结果没有成为现实。 (前几个月,在我的办公室,针对体制外的这种力量,我曾和一位来访的德国学者,说过这样一个比喻:一个建筑师,发现一个曾对他的正确意见置之不理因而自已与其分道扬镳且彼此成为对手的建筑师,在一个旅游区负责建造的河堤,对游人存在极大的危险隐患。他很想置对手于死地。于是,这河堤修好后,他就天天坐在这河堤边,等待着有游人因该隐患而落水遇难。只要一见到有人被此危险隐患害得落水,他做的一件事,就是跑到远方请全世界的人都来看到这一隐患的危害性。而且,每个落水者,其实他一发现时若对其伸出援手,人家就可得救不致遇难。但他却绝对不会真正及时地伸出援手,因为,他希望的是出现最坏的结果,他希望这一隐患造成的社会危害越大越好。他知道,这一隐患给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越大,落水遇难的人越多,他就越有可能置对手于死地。) 5、体制内"利用这个案子的社会关注度,企图绑架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中央政府领导"的这股祸国殃民唯利是图无法无天的腐败势力,习惯使用的招数就是: 充分利用人们潜意识里深深存在着的不理性的两个凡是的观念, 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都要反对,不能让敌人的意图得逞! 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拥护,就要让敌人的意图失败! 6、只要体制内的正义力量依法提出的处理方案与体制外祸国殃民的这股力量所提方案一样, 体制内这股祸国殃民唯利是图无法无天的腐败势力, 就振振有词地打来一闷棍: 你为何要听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指令?! 你难道愿做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帮手?! 7、这使得"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关注着陈光诚案的正义力量"的代表依法所提出的益国益民的正确意见, 不得不滞后至获取到了"更高层的无人会怀疑其系敌对势力的帮手的相关领导"的裁定支持意见后, 才能真正获得实施。 这, 也就是"纠正执掌公权者所犯祸国殃民错误很艰难、正义往往要迟到"的原因。
八、对12 月1 日沂南县法院的重审判决,我无法平静忍受。 我深深自责: 很可能是,我此次美国之行, 在对华援助协会的安排下, 在白宫、国会山、国务院, 与总统顾问、参议院和众议院多名议员代表、国务院高级官员的会见。 特别是, 与我一起赴美的朋友在美期间所写并公开的几篇文章内的下列言行 ( "这个罪恶充满的国度。这个时时刻刻都在欺骗、奴役、搏杀的民族,你在用爱软化执政者刚硬的心肠。 在这个罪恶横行的国度,四海之内皆弟兄只是哲人的梦。在 这个国度,每一个人都怀揣一颗警惕的心,把别人当成潜在的威胁,猜忌的对象。每一个人都成了他人的地狱。没有信仰、充满罪恶而不自知的人民,当然只能播种与收获一个独裁、残暴的政权。它任意给人民捆锁和奴役,没带证件上街的大学生可以被抓进监狱活活打死,失去土地和工作的百姓会在上访路上被逮捕、扔进牢房。试图自由说话的作家、记者会在一夜之间变成囚徒,甚至帮助老百姓维权的律师也会锒铛入狱。在这样一党独裁的政治体制下,法律只是摆设,保护人权的宪法承诺沦为可笑的谎言 ,整个国家成了一座超级监狱。每一个国民包括官员都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丧失自由的被捆锁的奴隶。人与人的战争,人民与政府的战争,正如星火燎原,毒焰四起。愿我们中国每一个敬拜上帝的家庭教会成为人民自由的堡垒。求这块土地上的官员莫要再与魔鬼共舞。愿我父软化他们刚硬的心肠,放下奴役人民的锁链。 中国啊,我们最后为你的领导人——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曾庆红副主席祈祷。让你在他们的手中摆脱愚昧、残暴和黑暗), 给体制内这股祸国殃民唯利是图无法无天的腐败势力, 提供了在光诚案中进行反扑的良机! 我仿佛见到了, 体制内这股祸国殃民唯利是图无法无天的腐败势力的代言人, 拿着这些事实材料, 将其扔到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力量的代言人的办公桌上:
这下我们总该清楚李劲松在陈光诚案中的所作所为是真在好心护法还是在借维权之名恶意损坏党和政府的国际形象了吧! 这下我们总该清楚李劲松这类人是不是真值得我们支持信任的和我们良性互动的诤友了吧!
尽管,上列文章的写作,我并不知情,作者也没征求过已先回到国内的我的意见,对上列内容用词我根本不认同。 但是,正因为我不知情,故我也就没能及时纠正其错。 这就使得, 体制内这股祸国殃民唯利是图无法无天的腐败势力有了此次在光诚案中反扑成功的良机! 这就使得, 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力量的代言人难已自信肯定地回答"李劲松在陈光诚案中的所作所为是在好心护法还是在借维权之名恶意损坏政府的国际形象、李劲松这类人是不是真值得支持信任的和我们良性互动的朋友了"?! 这就是我必须承担的责任! 这就是我必须写此公开道歉信的原因! 12 月1日 , 我给朋友回短信时明确: 我决定引咎辞职并会在两天内发一个公告向光诚和光诚家人及全世界正义力量道歉。 但当日,我接到了袁伟静的下列短信: 13 :03: 李律师您好!我刚才得知您给胡佳的短信,让我感到很吃惊,我的精神支撑也感倒塌,这个打击比我听到维持原判的打击大出一万倍。 15 :06: 那就好!那就好!您只要坚强我肯定会坚强!告诉光诚,只要他能照顾好自已,外面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界朋友支持并帮助他,家里有我,四年多算不了什么。 我回复伟静的是: 我感觉,是我的美国之行连累了光诚! 但是,无论如何, 在没有更合适的辩护律师出来替代我之前,我肯定会负责到底! 只要做到一直坚强,笑在最后的,必定是我们! 九、为此, 12月9 号离开山东沂南回京后至今,我一直都想写这封公开道歉信并就美国之行的相关事宜(如,我所坚持的美国之行对国家和政府来说是件好事还是坏事、对华援助协会及付希秋是否属反华势力、法轮功和活摘器官问题)予以公开说明。 但十多天来,食欲全无,心身太疲乏,每天是都会想动笔写,但又一动笔便心如浮云松散无力,难再写下去。 直到今天上午11 :07,我接到了临沂中院王法官的电话。 王法官告知我,临沂中院已确定由他负责光诚案二审,他已去会见过陈光诚,光诚请他转告我,希望我还能去会见一次,我如还有辩护词和新的辩护意见也请尽快寄交给他。 我告诉王法官,下周二晚上,我会启程再次前往沂南,会见光诚。 我知道, 自我接办陈光诚案之日起,到目前为止,我作为辩方律师,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问题,都已经可以说很充分了,处理那些问题的法律依据也已经很明确。 我该做的、该说的,完全到位了。 剩下的问题,其实就是,在考验光诚案专案组的决策成员,对中国法律,包括对整个国家法制进程和他们对民族、对国家、对人民、对执政党和中央政府践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的决策、对执政党和中国政府的社会形象,应该承担的责任,能不能真正承担起来。
我希望他们能够依法履行他们的职责,对光诚案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依法改判陈光诚无罪。 但是,如果他们基于各种原因没能做到,我也坚信,正义是往往是会迟到的,但正义绝不会永远迟到,即便二审维持原判,判陈光诚有罪,这也只是个暂时的过程,光诚案总有一天是要得到平反昭雪的。 接到王法官的电话后,我又一次静静回顾了此案全过程。 我确信,如今,我其实已无需为光诚案再做什么,就法律角度而言,我该做的、该说的,确是完全到位了。 我坚信,不管此次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如何,最终要接受历史审判并被依法判定为有罪的,绝对不会是陈光诚,而肯定会是现在枉法裁判的、包括指使他们的那些对陈光诚实施报复迫害行为的相关的贪官污吏。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06/12/28) (博讯 boxun.com)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胡佳:陈光诚永不放弃上诉状(2006年12月1日) 胡佳:陈光诚的律师李方平和李劲松在临沂市遭遇暴力袭击受伤 胡佳:高智晟律师案件可能在今天或近几天内开庭宣判(图) 胡佳:关于高智晟案件中办案机关违法行为通报及看法(图) 胡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式起诉高智晟律师(图) 胡佳:八毛钱赎回选票 胡佳:为陈光诚作证的陈光和被沂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图) 胡佳:2006年12月1日的法治纪念意义 胡佳:中国血友之家副会长孔德麟先生已获释(图) 胡佳:高智晟律师家庭基本信息(图) 胡佳:和谐社会?喝血社会!-“打击弱势群体年” 请传递白丝带活动/胡佳、艾晓明等(图) 录音:耿和被国保殴打后与胡佳的对话 胡佳: 李劲松律师回到北京 李方平律师会见陈光诚(图) 胡佳:张法官电告开庭时间,陈光诚案件蒙上阴影(图) 胡佳:陈光诚案重审日有待确定 李劲松律师赴美访问 胡佳:李律师已会见陈光诚 5万张支持卡将飞来中国(图) (图) 胡佳:北京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一分院9月21日正式逮捕高智晟律师(图) 胡佳:高智晟律师妻子耿和接到警方逮捕高智晟的口头通知(图) 胡佳住院探望有感/刘京生 呼吁:立即释放胡佳、齐志勇、欧阳小戎、陈光诚、任自元、钱丽丽等人,解除对高智晟、郭飞雄等人的跟踪、软禁、殴打 余世存:我梦见了胡佳 赵昕:金子般纯粹的胡佳 岂止胡佳,连黄菊也失踪了/林保华 杨天水等:北京恶警在反党—抗议北京部分恶警殴打人道义士胡佳 胡佳:反日游行 中共操控严密 大陆维权人士胡佳声援高智晟律师致信全国人大 幻影:悖论的人生---为蒋彦永、胡佳的自由而呼 赵达功:让我们大家都来“拉二胡”──有感于胡佳、胡愚文的非暴力抗争 唐柏桥:胡佳与温家宝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