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管理条例陈旧被废止
(博讯2004年9月30日)
公安部今天宣布废止七件公安规定,同时废止了一千零七十七份规范性文件,沿用了五十三年之久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被列为被第一批废止的公安规定。
《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为公安部于一九五一年颁布,沿用五十三年后,文件中的相当部分内容已远落后于时代。 (博讯 boxun.com)
公安部内部人士指出,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地区间人民频繁的易地迁徙,陈旧的户口管理条例已远不能适应今日社会之现状。另外,关于城市人口和农业人口的划分亦存在不合理成分,需要新的法规代替。况且伴随着发达地区的城市化进度加快,更需要重新厘定以往沿用的概念。
据公安部人士介绍,这次清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部历次清理公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中范围最广、力度最大、清理最彻底的一次,一些与法律相抵触的公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得到清理。此次,公安部共清理废止了一千零八十四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部门规章二十七件、规范性文件一百三十九件。另据悉,各地公安机关还清理废止了二千九百一十件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拟修改五百四十二件。
据悉,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公安部明确要求,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精神,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公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坚决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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