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两名前任负责人因贪污和受贿被判刑
(博讯2004年3月19日)
不排除因为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很多社会问题而被惩罚的可能。
新华网广州3月19日电 (吴俊东 法宣)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19日对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贪污、行贿一案,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博讯 boxun.com)
对喻华峰贪污、行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被告人喻华峰与南方都市报8名编委,利用职务便利,以补发年终奖为名将58万元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喻华峰分得 10万元。另外,2001年初至2002年4月,被告人喻华峰在李民英分管南方都市报并兼任南方都市报主编期间,为谋取利益,以感谢被告人李民英对南方都市报开拓广告业务的支持和发放年终奖为名,先后2次送给李民英共80万元。
东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喻华峰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犯罪所得赃款10万元予以追缴,返还南方都市报。
对李民英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初至2003年,被告人李民英在担任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调研员以及兼任南方都市报主编期间,利用其分管下属单位南方都市报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贿款共97万元。被告人李民英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违法所得的9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喻华峰及其辩护人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李民英已提出上诉。
(博讯 boxun.com)
博讯相关报道(最近20条,更多请利用搜索功能): 《南方都市报》总编受到调查 广东政府证实传召《南方都市报》负责人程益中问话 《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被检察院正式逮捕 《南方都市报》总编辑因SARS报导遭监控 南方都市报因报道孙志刚案遭受疯狂报复 南方都市报:公民对宝马车肇事案有合理怀疑权 南方都市报:高耀洁为何没能名列“河南十大新闻人物” 南方都市报:制止报刊摊派值得关注 南方都市报未发出的关于孙志刚非正常死亡的后续报道 南方都市报:岂能图己方便就驱赶乞丐? 南方都市:六问收容制度 南方都市报披露惊人案例,呼吁收容遣送尽快立法
点击这里对此新闻发表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