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长52页的起诉书中,指控这一团伙犯有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犯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买卖毒品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起诉书中称,该组织形成于1998年,至2002年已经发展成为组织庞大、体系完整、关系复杂、实力雄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盘锦地区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两名被起诉的警方人员,一名是该团伙骨干成员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一名是团伙头目刘晓军的哥哥、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晓明。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