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路:关于李劲松律师答刘路的三点意见
(博讯2006年09月16日发表)
1 由于我不太了解情况,文章中有些话可能说的不对,特向李劲松律师表示歉意。
(博讯 boxun.com)
2 对他认为我背后打冷枪,表示遗憾。
3 我以后找机会当面跟他交流.有些事不宜公开辩论。
刘路 06年9月15日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6/09/200609160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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