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主的佃农到政府的佃农/仙人球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0月19日 来稿)
1949年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前,他们煽动千百万佃农造反的一句蛊惑人心的口号是:打土豪、分田地!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土地改革的时候,这些农民分到了土地,他们似乎变成了土地的主人,但是这仅仅是一个镜花水月般的梦幻而已。五十年代以后,他们的土地被以人民公社的名义强行收回,中国亿万农民重新沦为地主的长工,这个地主就是政府。
一、山西左权县麻田的失地农民致温家宝的信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你好! (博讯 boxun.com)
我是革命老区——山西省左权县麻田村(原八路军总部驻地)的一个农民,我叫王昌明,我今年六十八岁了。今天,我和村里的几个农民特意来到北京向您反映,我们受中央政策保护,依法承包的土地在2006年3月被当地政府非法侵占的事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6年3月份,左权县委提出在麻田村搞一个红色旅游项目,他们看上了我们村62户农民的一块亩产吨粮的优质高产田,这块地的面积是15.5亩,它的位置是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路军总部旧址南侧16米开外的地方,这块地是我们这些农民赖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口粮田,我们与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1999年至2029年。30年承包合同刚刚履行了六年,被当地政府以开发红色旅游的名义撕毁了。2006年春天,我种在地里的麦苗已经长到了半尺多高了。当地政府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出动铲车挖掘机,强行将我们的青苗地毁坏了,这一天是3月29日。
当地政府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我们的人权——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力。当地政府的这种恶劣做法违反了土地法、刑法、土地承包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左权县委书记孙光堂在2006年4月30日左权电视台做广播讲话公开指责我们这些农民阻碍当地发展红色旅游。
我们这些农民不反对红色旅游,但是反对打着红色旅游的名义非法侵占我们的土地。
15.5亩良田,看起来不是个大数目,但是我们上麻田人均土地面积只有1分2厘(基本农田),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按全国农民人均一亩三分地这个标准看,我们的15.5亩土地相当于其他地区人均土地一百五十余亩了。
当地政府的这种违法占地行为,从2004年就开始了。彼时当地政府以盖学校的名义非法占用一等水浇地57亩,这57亩土地是由60多户村民承包的。
从2004年开始,我们这些非法占地的受害者向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的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反映这个问题,但是山西省各级国土管理部门互相推诿,就是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想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受当地政府管辖的各级法院拒绝受理我们的起诉申请。在揭露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过程当中,当地政府领导或亲自动手,或指使打手对村民进行殴打,打人凶手至今未受到任何处理。
我们盼望有一个主持正义的政府来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山西的各级政府没有人为我们主持正义,我们盼望公正的法律能为我们伸张正义,但是山西的各级法院无人受理我们的案件。我们走投无路,求告无门,迫不得已,在三九严寒的冬天来到北京,向您——一国总理诉说我们这些天无依无告的农民所受到的侵害。
希望您能够在百忙之中看一看我们的申诉。谢谢您!
2007年元月十六日
山西左权县上麻田村农民:王昌明、张彦伟等
二、 从1940——2006年:麻田土地侵占备忘录
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大陆所有的土地从1949年以来,它的地主只有一个,那就是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是该政党当年鼓动农民造反的一个耸人听闻的口号。当它夺取政权之后,把地主的土地抢夺过来分给农民,仅仅几年的时间,便以成立人民公社的强迫手段,从农民手中又夺回了这些土地。从此以后,农民实际上已沦为了雇农,无条件地雇农,他只能在农业社里为雇主——党领导的基层政权打工,一年的收入仅得口粮而已,其余的大部分为雇主夺去。
大约从1940年开始,山西辽县麻田镇进驻了八路军总部。八路军首先号召军民团结,支援抗战,有钱有粮户,出钱出粮支援军队抗战,没钱没粮户出人参加八路军。1942至1943年实行减租减息,贫困户租地主地的租息少出或不出。到1945年八路军领导号召全体军民发动土地运动,平分房屋财产土地。当时的说法:地主的房屋土地钱财,是靠剥削来的,地主要无偿献出。上麻田村大一点的地主有六家,三家是县城的,他们没来麻田就把他们的土地给分了,其余本村三家有两家姓李的和当时村干部关系不坏,光被打一顿没收全部房屋土地,当时叫扫地出门就完了。这一家姓李的叫李玉定房产土地全没收,硬是还要他拿出银元,因为前几年粮钱都出光了,没法拿出,贫民就把他绑在槐树上,从屁股上挖了一个肉坑,加上石油线绳,点天灯烧死了。本村范景龙开饭店,实际因为村干部吃饭他硬要钱,村干部合计商量,说他开店联络通敌,被村民千刀万剐镇压了,子孙政治面貌不得翻身。
共产党对于土地的处置,有一个过程,开始时抗日战争处于艰苦阶段,共产党并未对这些地主下毒手,他们只是强迫地主减租减息,捐钱捐物。到了1945年,共产党在麻田进行土地改革,这时候他们才完全对地主撕下伪善的面孔,将他们的土地财物掠夺一空。
在这个时期,麻田村总人口加牛马骡驴等大牲畜共计五百余口,耕地七百余亩,人均占有耕地1.5亩,当时土地亩产麦子三百余斤,玉米五百余斤,每年大多只种一季粮食,这样的总亩数供养这么多人畜,仅仅略有盈余。
分得土地农民每年要向政府交实物赋税,当时的称谓叫军粮。这样的纳税关系,共产党是不满意的,1954年,麻田成立了人民公社,当时称作高级社,农民每家每户的土地,不管情愿与否,统统被强征归农业社所有,农民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成了实际上的农奴——公社社员。不管你付出多少劳动,每年仅仅得到仅够活命的一点粮食。每个社员每年可分带皮粮食360斤。
土地被从农民手中强行夺走之后,就变成政府任意处置的财产。
1954年,麻田建联村小学和粮站占地五亩。
1972年——1978年,麻田供销社占地15亩
1980年以来的三年,麻田建汽车站、玻璃厂、罐头厂、公路管理站、县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等,占地20亩。
1996年,麻田遭受洪灾,冲毁大部分土地,只剩下可耕田255亩。
1997年修公路占地47亩。
2004年修新学校,占地57亩。
私人非法占地10余亩。
2003年——2006年,八路军总部纪念馆扩建分三次占地1.2亩、2.92亩、18.8亩。
经过50多年的疯狂掠夺,麻田村从原有的700多亩耕地至今只剩下耕地185亩,全村现有人口1500余口,人均土地只有1分2厘。从以上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从1945年麻田土地改革至今,当地的农民从来也未成为土地真正的主人。土地的宗主是共产党领导的各级政权,从这个视点出发,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最近几年当中,农民承包了的土地为何屡屡被共产党的各级政权以各种理由抢夺回去。
三、 刘乃邦——一个黑恶流氓式的共产党基层干部
2006年9月10日,麻田村农民赵双明帮助本村的农民王彦军办丧事,当天晚上离开王家回家的路上,经过麻田镇政府门前,看见麻田联村党支部书记刘乃邦站在那里,刘乃邦招呼赵双明,说是镇政府有事叫你。刘乃邦把赵双明引到镇政府后院,刚一进后院,刘乃邦、范建明、武装部长梅世明等几个人一拥而上,嘴巴拳头窝心脚把赵双明打倒在地,动弹不得,然后几个人抬起赵双明将他扔到镇政府大门外,然后锁上大门。赵双明鼻青脸肿,身上多处受伤,卧床两个多月。
刘乃邦这个共产党基层干部带头毒打赵双明的原因,是这个刺头村民多次到各级部门揭发刘乃邦贿赂选举,指使打手殴打选民的种种恶行。
刘乃邦这个共产党基层流氓干部是如何发迹,并被重用的呢?
麻田村党支部书记刘乃邦,现年58岁,这个劣迹斑斑的货色的发迹,始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彼时,中学毕业不久的他通过造反夺权当上了上麻田村大队会计。1970年,刘乃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当会计期间,刘乃邦犯下了一系列贪污公款的罪行。这样一个不良党员,在1974年被领导推荐担任了左权县河南公社的团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刘乃邦由于性丑闻,被河南公社开除公职,开除党籍,遣送回麻田村劳动改造。
这时,刘乃邦担任村会计期间的贪污劣迹败露了,下面是刘乃邦写的《自我检查》:
我叫刘乃邦,现年二十二岁,家庭成分贫农,本人成分群众。
下面我把自己所人会计期间的问题谈一下:
在1972年初冬,我9月23日卖给圪料山(村)三棵柳树,共计75.00元,我后来开了一个单据,从圪料山(村)领了款,自己没有上账,花了。
在1972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本来山平沟交来苏某某欠小猪一口,款15.00元,也是自己领了,未上账,自己花了。
在1973年秋季,我大队全体支部委员各生产队长去大寨参观,我从公社提款250.00元,原来主要是付车费、住宿、吃饭费,但后来车费、住宿费县里报销,在昔阳住了一天,共16人饭费大概20元左右。由于自己不小心把单据丢失,回来未去报账,剩下的款自己花了。
在1974年,我从信用社提款150元,和张天虎、某某全去给大队买钢丝绳,回来后把开支一切单据如实报了,提的款自己花了。也付在暂付款。
在1974年我移交会计时,我往来欠款127元(原来是我借款50元,烧煤77元,共计127元),我从暂付款把自己往来款换了。
在1974年我移交,我从信用社提了300元,我实际花了150元,我现在回忆起来记得也不知付了没(怀疑大概是羊工过年借的,但是自己没有条)150元,由于自己会计不负责,造成的事我自己应负主要责任。
由于我任会计期间财务混乱,谁也可以去机关口口领款,自己卡不严,模模糊糊和人家结算,弄不清就付在暂付款了,不进行追查,到后来,账销不了款,自己就把榆次化钢汇来的款收在了暂付款内转平了,除转平的款还剩余的款,就口自己往来口,另外还剩160.20元,自己后从信用社提了160元自己花了,剩下0.20元未动。
从自己任会计期间,自己不负责任造成了这些事情,自己应当负主要责任。我一定要主动交待,积极退赔,争取群众谅解,获得宽大处理,清楚自己的资产阶级思想,肃清四人帮在自己思想上的流毒,积极投入“粉碎四人帮”运动中,引火烧身,努力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检查人:刘乃邦
77.9.11日
从时年仅二十三岁的刘乃邦写的这个检查可以看出,他在当会计期间贪污的公款约合二千余元,七十年代的二千余元相当于30年之后的二万余元。犯下贪污罪的刘乃邦,通过父亲与领导说情,既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也没有退还这笔贪污款。
20几岁的刘乃邦这种贪婪的本性没有受到惩罚,这为以后在经济上继续非法侵占埋下了伏笔。1982年,刘乃邦与人合伙去山西榆次的经纬线厂回收废铜,刘乘机盗窃该厂的铜产品被当场捉获,罚款3000元。
1993年,贼性不改的刘乃邦在本村建筑队工作期间,假冒施工方的身份,去被施工单位冒领现金。就是这样一个恶行累累的货色,在1996年,又通过本村一个在榆次地区给领导开小车的司机杨彩文,说动领导指示在左权县委组织部长尚金华,为刘乃邦恢复了党籍。
在2006年,麻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刘乃邦用每人不低于50元收买党员选票7张,使得他得以当选联村支部书记。
刘乃邦从一个贪污犯、被开除党籍的人渣重新当上联村党支部书记时,他有两个职业,一个是联村书记,一个是信用社的财会人员。刘乃邦贿赂选举的恶行遭到了一些村民的反对,对于这些村民,刘乃邦想出各种办法打击报复。在2006年,麻田村勾结八路军总部纪念馆和不法商人联合掠夺了62户村民的15.5亩土地,失地的农民坚决反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刘乃邦此时摇身一变,从贪污犯变为一个政治流氓。他在村党支部会议上宣称:刘红庆是左权人民的敌人(刘红庆是北京一位作家,左权籍人,写文章反对左权非法侵占农民土地),张小宝是麻田人民的敌人(张小宝是麻田被侵占土地的农民)。刘乃邦说完这番话的第二天夜里,指使一些村民在全村张贴了46张小字报,上面说:“张小宝、王昌明是麻田的大坏蛋,妨碍麻田发展,赶快从麻田村清理出去”。
至此,这个从青年时代起不断贪污的劣迹斑斑的人渣,一个今日共产党的基层干部,完成了从一个侵吞公财的蛀虫到一个共产党基层政治流氓的心路历程。
撰稿:仙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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