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常宁市人民法院都是一些垃圾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0月16日 转载)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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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易积庆
党组副书记:阳允仲
阳允仲,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59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陆军第123师367团3营7连战士、9连副班长,西安陆军学院2大队7中队学员,步兵56师168团1营1连1排排长、政治处组织股干事、连副指导员、指导员,步兵56师政治部组织科干事, 168团政治处副营职干事、政治处干部股股长、教导员、团副政委。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海荣
刘海荣,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62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1978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常宁县水电局农业区划办技术员、曲潭乡团委书记、县委党校学员、县委政法委正股级干事、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正科级干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卫华
刘卫华,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69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常宁县春和中学教师、常宁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政工室副主任、常宁市委政法委干事、调研督查室主任。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院长:万忠伦
万忠伦,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56年9月出生,专科文化。1976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独立师步兵第3团司令部管理股班长、通讯连司务长、常宁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科级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院长:刘祝融
刘祝融,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1963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常宁县人民法院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副院长:罗 荣
罗荣,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1964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衡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常宁市、衡阳市摄影协会会员。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常宁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衡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永勇
张永勇,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64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常宁县矿产品公司工人、常宁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执行局局长。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党组成员:尹丽萍
尹丽萍,女,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62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常宁县人民法院打字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政工室主任、党组成员。现任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常宁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1月,原名常宁县人民法院,文革时期实行军管,1973年7月重新恢复。现有纪检监察室、政工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共13个内设机构和松柏、柏坊、荫田、罗桥、官岭、洋泉6个人民法庭。
近年来,常宁市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更新理念,深化改革,狠抓审判,强化队伍,实现了审判业务大提高,执行工作大发展,队伍建设大改观,后勤保障大进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常宁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4年3月、2006年12月,先后两次被衡阳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中级法院评为“服务国企改革先进集体”。 2006年,全省124个基层法院首次司法绩效86个指标考核,我院排名第20位。2007年2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司法绩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常宁市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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